佛山第一批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开始申报
2023年佛山市第一批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项目技术鉴定申报开始了!
南海区企业怎么申报?
科技君给你划重点!
👇
南海区申报方式
1
申报对象
(一)项目承担单位须是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组织,具有实施研发必备的场地、人才和技术装备等条件,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
(二)本批次项目鉴定以企业自愿为原则,依企业需求而开展,税务机关不以申报扣除前企业是否提请鉴定项目作为享受优惠政策的前提,有关鉴定结果会与税务机关共享。
(三)企业承担的省部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鉴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四)每个单位在系统上提交的技术鉴定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申报时间
第一批鉴定申报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4月10日(24:00 截止)
鉴定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需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的“创享易”模块进行技术鉴定的申报,本次技术鉴定无需付费和提交纸质材料。(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
(二)网上初审。各区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
(三)形式审查。佛山市科技局将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向企业反馈审查结果。材料不齐全的,市科技局将退回企业修改,申报企业可自退回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补充材料并提交。请企业认真核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初审和形式审查只检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不对材料内容进行审核。除因专家评审和科室审查有误外,其他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项目鉴定不通过的,将不受理异议复审。
(四)专家评审。项目鉴定采用专家网上评审形式,按照技术领域对项目进行分组,抽取相应领域专家对项目进行鉴定。
(五)异议申诉。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可于5月上旬在“佛山扶持通”系统上查询技术鉴定结果。对项目鉴定结果存有异议的企业,可于公布鉴定结果的三天内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同一项目只能提出一次异议申诉。申诉不能对已提交项目材料进行修改,申诉内容不得与已提交资料自相矛盾。
(六)结果反馈。5 月中旬统一印发鉴定结果,并将鉴定结果反馈至市税务部门。届时企业可登陆“佛山扶持通”平台查询技术鉴定结果。
申报材料
企业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3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第一批)申报书(系统填写);
2.企业基本信息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企业科研管理制度等;
3.项目计划书(申请(报)书、方案或类似材料);
4.立项证明材料;
5.项目过程证明材料;
6.项目结果证明材料;
7.项目主要研发费支出证明;
8.企业所得税缴税凭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9.诚信承诺书(附件2)。
具体申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1。(附件1、2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联系方式
南海区科技局:科技规划和监督股 86315035
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载,请点击本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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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编辑:李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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