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辩护人 | 京师律师陈琦谈 “女黑老大”不起诉案
对话
辩护人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争做“五个表率”,京师律所特推出法律访谈专栏——《对话·辩护人》,该专栏立足社会法治热点,精选京师律师亲办典型案例,以视频访谈的形式探索刑事案件辩护技巧与思路,为推进律所专业化高质量发展赋能添力。
本期访谈嘉宾为京师律所刑委会常务副主任陈琦,他结合自身亲办案件“女黑老大”不起诉案,分享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的背景下,该案件辩护的难点与注意事项,并就刑辩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如何保护自己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他以“勇敢”“相信法律”“以诚待人”三个关键词表达了对本案的体悟,全方位、多维度总结了案件中的辩护思路。
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姓陶,他的父亲在退休后租了村民的土地修建果园,并在果园内建了看护房。被害人曲某因房屋拆迁便向犯罪嫌疑人的父亲请求借住在看护房内,以方便养自己的藏獒,陶某的父亲便答应曲某免费借住于看护房内。后陶某的父亲突发心脏病去世,陶家子女想要回果园内的看护房,但被害人曲某声称自己曾送给陶某的父亲一只藏獒,陶某的父亲已将看护房赠与曲某。但陶家子女并非知晓此事,也未曾见过藏獒,被害人曲某也没有任何证据。
经过双方调解并签订协议:陶家子女赔偿曲某人民币15万元用于曲某前期损失的弥补,曲某在收到15万元后一个月之内,将房屋腾退给陶家子女。此外,协议中约定如果曲某到期没有搬离看护房,陶家子女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协议签订满一个月后,被害人曲某仍拒不搬离看护房。随后,陶家子女用工程机械将看护房两个房角的钢形结构挤压变形,使房屋不具备居住条件,此过程有全程录音录像。但陶家子女离开现场后,曲某不但没有腾退,反而以寻衅滋事罪名向公安机关控告。陈琦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本案,介入后面临信息不对称,拘留罪名和批捕罪名发生变化的原因不清楚,以及来自当事人的压力等。但其靠积极进取,攻守兼备的辩护策略,促使检察机关最终对犯罪嫌疑人陶某等四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1.请您介绍一下这个案件发生的背景?
2.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背景下,本案有什么特别的难点?
3.你们阅完卷之后,辩护策略有哪些调整?
4.取证过程当中如何保护自己,提高取得证据的质量?
5.你办完这个案子之后,有什么体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