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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摘丨秦简牍所见仓储制度研究


里耶秦簡中有多枚與“捕鼠”有關的記録。比如:

這幾枚簡的内容皆與捕鼠有關,且木簡形制相近、書寫格式也大致相同。[1]因此,頗疑幾枚簡原可能屬於同一類,且這些鼠券很可能是 集中存放的。爲方便説明,可將圖像揭示如下:

(里耶秦簡中的捕鼠記録復原)

整理者曾指出里耶秦簡中有“捕鼠計”,[2]或是指此類捕鼠簡。需 要注意的是,前揭里耶8-1242自名“鼠券束”。比較而言,這裏的“鼠 券束”或指這些捕鼠記録原是捆束在一起的。同時,“鼠券”可能是這 些捕鼠記録的規範稱謂。

通過這兩條有關“鼠”的記載,我們也可以管窺秦代糧倉鼠患以及捕鼠的基本情况:首先,兩則記録反映出當時的秦遷陵縣曾存在較廣泛的鼠患問題。據“鼠券束”的文書形成來推測,只有當地存在較爲嚴重的鼠患,才會要求相關機構、人員去捕鼠,繼而才會用“鼠券”作爲一類單獨的券書。據學者先生介紹,在居延漢簡的發現過程中,就有與“鼠”有關的一些逸事,似説明漢代邊塞戍地亦有鼠患的問題。


在額濟納河邊的城障做發掘時,一些老鼠洞引起了貝格曼的注意,這些屢次更换“主人”的“廢宅”門口,總有一堆堆已經發黑的小米爲標識。在破城子,貝格曼攜帶的狗與老鼠開戰,但它不熟悉地形最終跌落在一個深深的鼠洞。多管閑事的愛犬在洞中慘叫,貝格曼小心翼翼地挖開了鼠洞,洞裏乾坤使他大開眼界:裏面有稻草、絲綢碎片、碎繩子和許多從簡牘上削下來的碎木頭。按慣例每當木簡在寫了字又不必保存時,就用利刃把有字的表面削掉再用來寫新的字。甚至有不少基本完整的木簡。一代一代的老鼠,把歷年棄置的碎木片拖回洞裏“陳列”起來,陰森的洞窟變作木簡“檔案庫”。同時,還在老鼠洞裏發現了碎紙片,而同出的木簡的紀年,屬於西元前2世紀,他判斷這些紙是西漢時期的,但他並不知道這對於造紙術的發明與傳播意味着什麽——傳統的説法是東漢蔡倫爲造紙之首。要知道,貝格曼是發現了成噸文 物的考古學家,居延烽燧、城障挖掘的木簡數量之多,以前也許只有“汲冢遺書”可以比肩(當然,後來甘肅考古工作者將“記録”整 整翻了一倍)。但他卻没有放過一個已經繁衍了無數代老鼠的小小洞穴。漢代戍卒在居延邊防烽燧上燃起第一堆烽火時,這個洞穴就有老鼠出没了,直到漢代要塞成了棄置千年的廢墟,老鼠洞又構成了使今人能返回往昔歲月的“時光隧道”,兩千年的光陰在人間逝去,緑洲變成荒漠,要塞改名叫作“遺址”,有誰能想到,這不起眼的老鼠洞竟成爲“儲存”歷史綫索的“博物館”。

……黑河在身旁奔湧,太陽在頭頂照耀,在遺址中,我注意到有了新的老鼠洞。在洞口也有變黑的“小米”,但我相信那不是漢代戍卒的軍糧,而只是乾縮的老鼠屎,而且洞窟的主人也變成了沙漠跳鼠。[3]


如文中所描述的,在堪稱“博物館”的鼠洞裏,發現了糧食(經鑒定,有大麥、小麥、穀子、青稞、豌豆等[4])、稻草、碎紙片、絲綢碎片和大量木簡,這爲我們展現了西北邊塞戍卒日常生活的真實圖景。還值得一提的是,在廣州出土的南越國遺址趙佗墓中,還發現有捕鼠的記録,如:[5]

從這些竹簡可以看出,當時南越國嶺南地區的鼠害應當較爲普遍,官府才比較可能出現數量頗多的捕鼠記録。並且,據簡文還可見官方對捕鼠的數量亦有要求,只有“中員”(符合標準),才能免於懲罰。黄展岳先生指出,“南越統治者對每個國人可能都規定了捕鼠數,規定的捕鼠數是五隻,少捕一隻應笞十”。[6]對於每人的捕鼠標準爲五隻的推測,黄先生的判斷是準確的。然而,這一捕鼠要求是否强制到“每個人”尚不好判斷,不過根據捕鼠者的身份來看(簡105有“大奴虖”),官府中的奴婢應當在要求之列。至此,便不禁會將這些捕鼠記録與里耶 簡中的“鼠券束”聯繫起來。若作更大膽地推測,我們懷疑南越國出土的捕鼠記録可能也屬於“鼠券”的範疇,並且這些記録所考核的對象主 要是官府機構的勞作者。其次,從8-2467號簡的“倉稟人捕鼠”來看,秦代的倉亦有專人捕鼠。我們知道,倉是儲備糧食的場所,同時“倉”還是管理糧食的重要機構,典籍中也多見倉中有鼠的記録。其中,比較著名的是《史記·李斯列傳》所記李斯在楚國擔任“郡小吏”時,“觀倉中鼠,食積粟,居大廡之下,不見人犬之憂”的場景。[7]在出土漢畫像磚中,倉鼠有更加形 象的展現。比如,在山東長清街倉廩圖畫像石中,有一部分圖像内容是幾座封閉的糧倉,而倉頂和倉中部則有碩大的倉鼠,倉下

(長清街倉廩圖畫像石(局部)[8])

則是向鼠狂吠的犬隻。這幅圖像不僅展現了倉中有鼠的現實,同時也可以佐證犬被用來捕鼠。

然而,從秦簡牘材料來看,秦國的糧倉管理應當包含有抑制鼠患的内容。比如,睡虎地秦簡《法律答問》152號簡記:“倉鼠穴幾何而當 論及誶?廷行事鼠穴三以上貲一盾,二以下誶。鼷穴三當一鼠穴。”該律文要求倉官嚴格控制倉中鼠穴的數量,並對防治鼠患中的不力行爲進行懲罰。另外,在周家臺秦簡、天水放馬灘秦簡等多批秦簡牘中也不少關於秦代防治鼠患的直接記録。[9]如:

觀察可知,上述材料大多與糧倉防鼠有關。比如例(4)、例(7)、例(8)中皆有“囷”字。“囷”,是一種圓形糧倉。在秦代,囷也用指私家糧 倉。《説文·囗部》:“囷,廩之圓者。从禾在囗中,圓謂之囷。”[10]例(5)是鼠藥(白礜)的使用方法;例(6)的記載與例(4)類似,皆是用堵塞鼠 穴的方法,對比可知,這應當也是指糧倉防鼠。根據這些記録來看,秦代對於糧倉防鼠、滅鼠的問題是比較重視的。如前所述,由“鼠券束”可知當時的秦遷陵縣曾存在較爲廣泛的鼠患問題,鼠患可能不僅僅存在於糧倉管理機構。《嶽麓書院秦簡(肆)》中《内史襍律》有“芻稾廥、倉、庫、實官、積”(169正)、“廥、倉、庫、實官”(175正)的記載。陳偉老師將倉、芻稾廥、庫與“實官”連讀,並指出“廥、倉、庫”等官署均是“實官”。[11]據里耶秦簡來看,倉與庫、少内、司空等皆是儲存、發放財物的重要機構。[12]那麽,這些機構中或許也可能存在捕鼠的問題。

再者,8-2467號簡中的“倉稟人捕鼠”,不僅説明倉(機構)需要對糧倉的安全負責,同時也反映出秦遷陵縣在捕鼠的方法上,仍然較多地使用人力。如簡文中的“稟人”,是負責日常稟食的勞作人員,但他 們“通常由徒隸擔任,而且不是倉的管理者”。[13]該簡的發現説明,除了常見的“稟食”之外,“稟人”似還需要承擔捕鼠的任務。

[1] 筆者最初認爲幾枚簡的“字體書寫風格近似,它們可能屬於同一類,或可編聯”(謝 坤:《〈里耶秦簡(貳)〉札記(一)》,簡帛網2018年5月17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3108。何有祖老師經過仔細比較後指出,“這些鼠券涉及倉(廚、徒養)、庫、尉、令史南舍、令史中、丞主舍、少内等處,反映的應是這些單位各自捕鼠的記録,當由各單位分别書寫並上報給縣廷。從筆跡來看,有較大差異。”詳見何有祖:《里耶秦簡綴合 札記(四則)》,《出土文獻》第十四輯,第246—247頁。

[2] 湖南省文物考古所:《里耶秦簡(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前言”第3頁。

[3] 楊鐮:《在絲綢古道閲讀歷史(上)、(下)》,載《楊鐮西域探險考察文集(第1集):烏 魯木齊四季》,新疆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66—167頁。

[4] 甘肅省文物工作隊編:《漢簡研究文集》,甘肅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505頁。

[5] 黄展岳:《先秦兩漢考古論叢》,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448—449頁。

[6] 黄展岳:《先秦兩漢考古論叢》,第448頁。

[7] 〔漢〕司馬遷撰,〔南朝宋〕裴駰集解,〔唐〕司馬貞索隱,〔唐〕張守節正義:《史記》, 第3083頁。

[8] 魯文生:《山東省博物館館藏精品》,第276—277頁。

[9] 曹方向:《試説秦簡“垤穴”及出土文獻所見治鼠措施》,簡帛網2009年8月4日,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126。曹先生曾對秦簡中“垤穴”現象以 及出土文獻中的捕鼠現象有論述,可參見。

[10] 〔漢〕許慎:《説文解字》,中華書局2009年,第129頁。

[11] 陳偉:《里耶秦簡所見遷陵縣的“庫”》,載《秦簡牘校讀及所見制度考察》,第141— 142頁。

[12] “鼠券書”簡背有“敢告司空”四個字,而該簡可能與司空有關。籾山明先生則判斷簡背文字是“再利用的名片”。詳見[日]籾山明:《“束”と表題簡の關係について———遷陵縣に おける文書保管と行政實務(1)》,“中國古代簡牘の横斷領域的研究”網2014年1月13日。

[13] 單印飛:《略論秦代遷陵縣吏員設置》,《簡帛》第十一輯,第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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