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及沟通交流』——福建
(2021第4号)
为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福建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局注册与审批处联系,邮箱:gtjl@fjm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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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第4号)
为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规范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福建省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工作程序(试行)》(详见附件)。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省局注册与审批处联系,邮箱:gtjl@fjm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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