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绿卡申请--超详细解析
EB-1A杰出人才绿卡简介
EB-1A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是美国专门为在艺术、科学、教育、商业和运动等领域拥有杰出才能的外籍人士提供的移民途经。杰出人才绿卡最显著的优势就是豁免了劳工证申请,即不需要申请人在美国有工作或offer。另外,对于中国大陆出生的申请人来说,EB-1是排期最短、甚至经常会出现没有排期的类别。
EB-1A杰出人才绿卡的法律要求
申请杰出人才绿卡需要证明申请人具有卓越的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若是可以量化的成就,通常要求为前10%;但很多成就是不能量化的,所以杰出人才申请有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根据移民法规定,杰出人才移民申请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申请人获得过一次国际性认可的大奖(要求极高,比如诺贝尔奖、格莱美奖、奥运冠军等),或者有以下十项成就中的至少三项:1. 奖项;2. 会员;3. 媒体报道;4. 评审经历;5. 重大原创性贡献;6. 文章发表;7. 艺术展览;8. 领导或关键职务;9. 高工资或高收入;10. 商业票房成就(*科研人员若有数量可观的文章发表、引用和审稿即可用4, 5,6来申请)。 申请人在获得杰出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带来极大利益。
以下将逐条解析十项法律要求:
1. 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prizes or awards)
2. 会员资格 (membership)
法律要求:申请人获得其领域内专业协会会员资格,且该会员资格要求会员要有杰出的成就、并经过受认可的全国或国际专家成员评定产生。所需证据:除了证明申请人获得该会员身份,同样重要的是提交证据证明该会员资格的份量,比如:该协会的章程、会员遴选标、遴选流程、该协会的任务和使命等信息。以下是移民局对于会员资格一项的常见补件要求:
法律要求:专业刊物、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流媒体(professional or major trade publications or other major media)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领域的成就。发表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编辑等信息。
所需证据:除了该报道本身,还需提供证据证明所报道的媒体属于专业刊物、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流媒体。如果是领域里的专业性期刊、或是美国/世界性知名主流媒体如CNN、BBC,则很容易证明该项;但若是移民官不熟悉的媒体,则该媒体是否属于主要商业出版物或主流媒体就是经常被要求补件的方面了。移民局常见补件要求如下:
4. 评审经历 (judge of the work of others)
法律要求:曾经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內他人的成果或作品进行评审鉴定。工作中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评估不算。常见的满足杰出人才的评审经历包括:学术界为期刊做的同行审稿(若有10个review以上基本能满足本条);为艺术、竞技类比赛做评委,等等。所需证据:除了提交参与评审的证据,移民官通常还会要求以下有关信息和证据:申请人参与评审的程度、具体评定了什么作品、为何选择申请人做评审等。移民局关于评审经历常见的补件要求:
5. 重大的原创性贡献 (original contributions of major significance)
所需证据:一方面需要证明原创性(科研成果、艺术创作都比较好证明原创性)。另一方面需要证明该贡献重大 ---- 科研领域可以通过文章被引用,获得基金、奖项、专利,同行专家向申请人讨教相关研究,技术的现实使用等来证明贡献的重大性;艺术领域可通过奖项、报道、商业成就等方面来证明。
6. 学术文章发表 (scholarly articles)
法律要求: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专业性期刊、重要商业刊物或其它主流媒体上发表过学术性的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 展览或展示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8. 领导作用/关键作用 (leading/critical role)
所需证据:1. 证明申请人在该机构担任职务;2. 所担任职务为领导职务、或重要职务,需要解释具体职务为何、为何是领导性的或为何对该机构是极其重要的(不能仅凭自己解释,需要有证据,比如该机构出具的证明信);3. 该机构组织在领域内是享有声望的(“distinguished”)(不能仅仅提供该机构的自我简介,需要独立、客观的证明,如第三方新闻报道、获奖等证据)。移民局对本项的常见补件要求如下:
法律要求: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所获得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仅仅超过平均数、中位数是不够的,需要远远高于其他背景、经验类似的同行。
所需证据:1. 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必须与其专业领域相关)(需要提供工资单、报税单等客观证明);2. 领域内其他类似经验、类似级别的人的收入数据证据,用于对比。以下是移民局通常建议提交的证据:
所需证据:1. 申请人参与了演出;2. 该演出的票房收入,影片、CD等的销售量和销售额证据。移民局通常建议提交的证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