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明确,执行手段却显粗鄙
近日,在江西宜春高安东服务区,一起涉及货车司机与交警的争议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一名正在服务区休息的货车司机被两名交警叫醒,理由竟是检查其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行为,并据此开具了罚单。
这一举动让不少民众感到困惑与不解:
明明司机已经主动选择到服务区休息,以解除驾驶带来的疲劳,为何交警还要以疲劳驾驶为由进行处罚?
高速交警对此的解释是,如果司机确实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那么交警是有权进行查处的,这一行为并不受司机当前在服务区所做的事情影响。
而律师则进一步明确指出,疲劳驾驶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只要司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即可构成违法,交警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据相关通报,这名货车司机自十月份以来,已六次触发疲劳驾驶预警,从法律角度来看,他确实已经违法,受到处罚似乎并无不妥。
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交警的执法方式。
为何不能在司机睡醒之后再进行处罚?
这种急吼吼地开罚单的行为,不仅未能体现出执法的人性化,反而给人一种公权冷漠和野蛮的印象。
这与前几日城管逼迫骨折小贩借钱交50元罚款的事件如出一辙,都反映了某些执法者在行使公权时:
只关注目标(如罚款),而忽视了手段的合理性和对当事人的尊重。
在当今这个内卷严重的时代,广大普通人为了生计奔波,疲惫不堪。
他们可以接受身体上的劳累和辛苦,但无法接受刻薄苛刻的对待、人格尊严的挑衅以及随时可能遭遇的刁难和呵斥。
文明社会和法治社会,不仅要求公共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更要求个体感受和个体尊严的尊重。
以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仍被贴罚单的事件为例,这种典型的违背人性的做法,不仅让人心寒,更暴露了某些执法者在行使公权时的冷漠和无知。
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社会不能冷冰冰、僵化到没有一点变通余地,而应该留出一个喘气的窗口,有枪口抬高一厘米的容忍尺度,让普通人感受到一丝丝人情味。
不可否认,社会存在阶层差异,有穷有富,有强有弱。
但公权力的责任应该是消弭这种差异,让穷人得到尊严,让弱者得到扶助,而不是加剧这种不平等。
让司机在服务区安安稳稳地睡个觉,醒来之后再进行合理的处罚,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人性的需要。
当今社会最稀缺的两样东西,一是信任,二是信心。
这些宝贵的品质,是金钱无法买来的。在经历种种争议和不满之后,我们不禁要问:
何时能看到人性之花的绽放?何时能让公权在行使时更加温情、更加人性化?
我们期盼着春天的到来,期盼着那一天,公权能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能温暖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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