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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两地招聘20名工作人员,部分有编制!

招聘速览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蒙医医院招聘10名蒙医制剂工作人员公告

锡林郭勒太仆寺旗乌兰牧骑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蒙医医院招聘10名蒙医制剂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提升医院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镶黄旗委、政府研究同意,镶黄旗蒙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选人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以公开考试形式招聘工作人员10人,其中:配置专业人员2人,制剂检验专业人员2人,前处理人员1人,粉碎加工专业人员1人,毒麻药品管理专业人员2人,易制毒试剂专业人员1人,内、外包装专业人员1人。(对具有中、高级职称及执业医师证和执业药师证,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详见《镶黄旗蒙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身份说明

  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报名条件和范围

  (一)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卫生事业,自愿从事医疗服务事业。

  2.身体健康,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工作岗位职责需要。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具有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制详见《镶黄旗蒙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同等条件下,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6.镶黄旗户籍(2019年12月31日之前迁入),在镶黄旗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包括“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不限户籍。(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配偶为镶黄旗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以及现役军人和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大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行政拘留处罚记录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招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镶黄旗蒙医医院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期限5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旗蒙医医院、旗人社局负责审核,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可适当调整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2)报名地点:镶黄旗蒙医医院三楼办公室

  (3)联系人:胡梅

  报名咨询电话:186479020000479-6221309

  2、现场报名时,考生需自备口罩,全程佩戴,自行完善“健康二维码”信息,提前注意做好健康状况自查,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温、排队登记等疫情防控工作。

  3、需本人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费: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面试费每人5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具证明免收报名费)。

  4、考生学历全部采用网络查询认证,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1份(学信网打印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无法认证的,不予认定学历。同时,提供本人的就业创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到旗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办理)。

  5、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报名符合条件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通过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察,实践技能操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实践技能操作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即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报名符合条件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通过笔试方式择优聘用。

  对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考务组具体负责,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如招聘岗位报考比例人数过少,由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比例降为为(2:1),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1、笔试

  命题和阅卷:由考务工作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1)蒙医和蒙药专业岗位笔试科目为《蒙药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只提供蒙古文试卷,应聘人员须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药学专业岗位笔试科目为《药学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只提供汉文试卷。

  (3)笔试成绩在镶黄旗政务门户网站、镶黄旗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旗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平台、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面试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面试通知书》及通知书要求的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面试语种、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因电话打不通、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等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责任自负。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拟进入面试范围名额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同时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测试、专业技能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当日,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在同一考官组并使用同一套试题。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3、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2)蒙古族、达翰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4、资格复审

  (1)对通过面试的人员,由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政治审查组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给体检通知书。

  (五)体检

  1、确定体检名单

  总成绩公布后,根据考生报考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本职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等额递补。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对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对并列者采取加试,依照加试成绩择高分者录取。

  2、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招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参加招聘人员自理,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免收体检费。参加招聘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其他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镶黄旗政务门户网、镶黄旗卫生健康委微信平台、镶黄旗宣传平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六、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施定额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适当增长。

  七、招聘管理

  (一)招聘人员与镶黄旗蒙医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初次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结合岗位需求可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续签合同。

  (二)本次招聘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负责,招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12个月之内,因招聘人员辞职或解聘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在本次招聘考试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序考核递补。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招聘关系,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0479-6222226(镶黄旗纪委监委)

  0479-6222994(镶黄旗卫生健康委)

  附件:镶黄旗蒙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镶黄旗蒙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28日


锡林郭勒太仆寺旗乌兰牧骑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精神,为确保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太仆寺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其中:舞蹈编导兼舞蹈演员4名(男2名,女2名)、声乐演员4名(男2名,女2名)、器乐演员(马头琴)2名。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热爱文化艺术。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具体落户截至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或生源。对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人员和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及获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证书》人员。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学历专业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艺术类专业毕业生。

  6.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截至报名开始日符合35周岁及以下)。

  7.身高条件:舞蹈编导兼舞蹈演员身高男1.68米及以上,女1.58米及以上;声乐演员和器乐演员身高1.62米及以上。

  8.其他条件

  (1)舞蹈编导兼舞蹈演员具备与时俱进、想象力丰富、具备独自创编才能、精通舞台表演调度、组织能力强、表演能力突出。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火不思、马头琴、古筝、扬琴、声乐、小戏、小品、曲艺表演、节目主持、灯光音响、音视频剪辑)以上,达到“一专多能”。

  (2)声乐演员岗位。具有良好的舞台经验,有敏锐的听觉、鲜明的节奏感和良好的音乐感觉,掌握乐理知识、具备较好的演唱技能。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马头琴、古筝、小戏、小品、曲艺表演、节目主持、灯光音响、打击乐等)以上,达到“一专多能”。

  (3)器乐演员岗位。具备良好的舞台经验,有敏锐的听觉、鲜明的节奏感和良好的音乐感觉,掌握乐理知识、具备较好的演奏技能。除主业外,必须掌握其他艺术门类技能1项(小戏、小品、曲艺表演、舞蹈表演、声乐、呼麦、图布秀尔、节目主持、灯光音响等)以上,达到“一专多能”。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和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在校生(202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锡林郭勒盟2019年度事业单位刚性引进的人才。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太仆寺旗文化大厦3楼办公室,联系人∶赵丽欣,联系电话∶0479-226570017548957127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项目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仅限项目人员提供)。

  (6)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7)国家或自治区级艺术类奖项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应聘人员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一专多能”测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80分、“一专多能”测试20分。

  (1)专业技能测试

  ①舞蹈编导兼舞蹈演员岗位:视唱4分、听力3分、节奏3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基本功展示20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现场编舞能力测试3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蒙古族作品展示2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②声乐演员岗位∶视唱4分、听力3分、节奏3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成品歌曲演唱2首(蒙汉各一首),每首35分,每首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③器乐演员岗位∶视唱4分、听力3分、节奏3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成品曲演奏2首(其中一首无伴奏),每首35分,每首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一专多能多能测试

  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应聘人员可选1—2项艺术类项目进行表演,每项满分10分,每项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必须达到上台表演要求,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3.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考生自备。

  4.《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地点设在太仆寺旗宝昌镇,考试具体时间及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5.考试当天,抽签确定报考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三)体检与考察

  1.从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获得自治区级以上文艺比赛奖项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如考试总成绩并列人员均无或均有自治区级以上文艺比赛获奖情况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按照上述标准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工作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考察工作由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普通高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办理列编手续;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四、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旗文体旅游广电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考试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监察组、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9-2265700(太仆寺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0479-5238820(太仆寺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13654893013(驻旗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监察组)

  13947926178(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文档附件:

  附件.报名登记表(1).docx

  太仆寺旗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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