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市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人社局、商务局、人民防空办公室...

招聘速览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6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人才引进4人的公告

包头市商务局事业单位引进2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6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就部分空缺岗位进行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引进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名。具体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二、引才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位;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位。

  三、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取得与报名专业一致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资格;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与人才引进的说明;

  7.户籍不限。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

  2.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3.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从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需要回避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baotou.gov.cn)及“包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使用第一专业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说明扫描件;

  5.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因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17:00止。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电话+报名材料)发送至bthrsc403@163.com,并电话联系0472—6169403确认。

  (三)资格审查

  由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人才引进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方可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四)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局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成绩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宜将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面试结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人员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个人诚信等各方面情况,经研究形成考察结果报告。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必须实名制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的请示。

  (七)手续办理

  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办理引进人员的列编及人事手续。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其它事宜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引才程序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引才资格。人才引进工作遵守诚信原则,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人才引进资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凡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情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472-6169766、6169403

  监督举报电话:0472-6169007

  附件1.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xlsx

  附件2.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baotou/20211218/22348.html


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下半年人才引进4人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来源经历结构、优化年龄结构和改善专业结构,结合市人防办工作实际,拟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岗位

  引进4名,具体数量及岗位详见《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引才对象

  需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的人员。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四)户籍不限。

  (五)取得与报名专业相符或相近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需要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对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附件1)。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九)在职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核需提供现工作单位的同意参与人才引进证明。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人员;

  3.包头市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4.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9.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6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岗位。

  四、引才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包头党建网(http://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baotou.gov.cn)、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http://rfb.baot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允许使用1个专业报名,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面试时携带3张);

  网上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958433006@qq.com,并电话联系0472-5363233、5363273确认。

  (三)资格审查。由市人防办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将在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引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对紧缺急需但未达到面试比例(1:3)的岗位,在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开展面试或核减岗位。

  (四)面试。面试组由市人防办机关和办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及相关业务领域专家5至7人组成,本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人员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1/3。面试成绩采用“体操评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比例1:3,面试组对面试结果出具书面意见。面试结果将在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宜将通过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过程中全程录像,音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防办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并由市人防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医院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具体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查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因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研究形成考察结果报告。考生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因未参加体检或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全程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本办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提交办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对象,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申请编制和人事手续的请示。

  (七)手续办理。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办理录用人员的列编及人事手续。

  办属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人才试行最低5年服务期。办属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五、有关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手续办理等引才程序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引才资格。引才工作遵守诚信原则,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提交相关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一律取消引才资格。

  2.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要求,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引才工作。

  3.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责任,切实保障人才引进各环节安全。

  4.招考聘用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办引才工作小组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472-5256048,0472-5363261

  附件:1.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2.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baotou/20211218/22350.html


包头市商务局事业单位引进2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改善包头市商务局干部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提升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人才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结合包头市商务局空缺岗位情况,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商务局(市直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2名。引进条件详见附件1:《包头市商务局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条件: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需满足下列条件其中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A类36所,B类6所)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3.取得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4.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备注: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因学校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需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学历、学位证明,并于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六)专业条件:共2人,经济学门类1人;朝鲜语专业1人(详见附件1)。

  (七)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商务局网(btswj.baotou.gov.cn)、“包头市商务局”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24: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人员,需填写《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更新的学历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海外留学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扫描件。以上资料须编辑到文件夹,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btswjzgk@163.com,接受审核。

  3.资格初审:市商务局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市商务局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发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应复审事宜。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初审时报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商务局(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机关大楼6楼C634)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环节按照1:3比例组织开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情况,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市商务局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具体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要形式,分值为100分,时间为8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市商务局网、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具体内容为:

  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形式:由市商务局成立考察工作组,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档案的方式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结束后,在局党组会决定人选前,市商务局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局工作等事宜。

  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商务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市商务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商务局网、“包头市商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引进人选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要求,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同时,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六、后续安排

  1.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

  2.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引进的人才全部列为副科级后备干部,并选择一定数量优秀人才挂任副科级职务进行实践锻炼或轮换岗位锻炼。四年后,根据工作表现对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评定,特别优秀的任用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

  七、其他事宜

  (一)包头市商务局严格按照人才引进、录用等上级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开展工作;

  (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机关党总支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新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包头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市商务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包头市商务局联系人:张欣安然

  咨询电话:0472—561867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2—56186990472—561872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1.包头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2.包头市商务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baotou/20211218/22352.html


大家都在看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U3MDQ0Mg==&mid=2652830062&idx=1&sn=520ce4c71a15bb0b962f57c656f2beea&chksm=843fbf8bb348369dcc943867afacfcbb57ab246581bbb91339f1f148823d1c1d0444ead4a758&scene=21#wechat_redirect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NTU3MDQ0Mg==&mid=2652830062&idx=1&sn=520ce4c71a15bb0b962f57c656f2beea&chksm=843fbf8bb348369dcc943867afacfcbb57ab246581bbb91339f1f148823d1c1d0444ead4a758&scene=21#wechat_redirect
内蒙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375名工作人员公告
全部编制!内蒙古各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25人,应往届专科有岗!
国企招聘!3500+个岗位,六险二金待遇好,赶紧看过来!
内含编制!内蒙古教育系统招聘1281名教职工,高校、中小幼皆有岗!
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统一招录546名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考公务员,关注这几个公众号就够了!

关注一下,更多招聘


163内蒙古人事招聘信息微信公众号:nmgrszpxx(←长按复制),将第一时间为大家搜集分享内蒙古各地区最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银行招考信息,让您一号在手,求职无忧。
 如需交流,可加QQ群:679920763
如有疑问,可加微信号:nmgrsksw5与小编交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