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价!涉及多项服务收费
涉企、涉民公证服务收费
降! 价! 啦!
部分公证服务直接打“半折”。单套居民房产继承、遗赠等公证服务收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还能享受到免费公证服务。
如果你最近刚好需要办理公证服务
这些事情一定要了解清楚
近日,为统筹兼顾减轻企业和群众公证服务费用负担、促进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司法局印发《转发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司法厅 关于降低部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锡发改收费〔2021〕26号),自今年12月10日起执行。
部分涉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降!
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涉及财产关系商事合同(协议)公证、赋强公证、招投标等现场监督公证、提存公证4个项目,按20%的幅度降低其中10个高标的额档收费比例;对按计时收费的开奖等现场监督公证和保全证据公证两个项目,调整计时方式降低收费标准。
涉及居民房产继承、赠与和接受遗赠公证收费标准,降!降!
●受益额2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0.5%收取(原1.0%),最低200元;
●超过2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45%收取;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4%收取;(原超过20 万元至50 万元的部分,按0.7%收取;超过50 万元至500 万元的部分,按0.5%收取;)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27%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09%收取。(原超过500 万元至1000 万元的部分,按0.3%收取;超过1000 万元的部分,按0.1%收取。)
●单套居民房产办理上述公证事项费用总额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单套居民房产价值超过1000万元,按前款规定计算收费额超过1万元的,在收取1万元公证服务费的基础上,对超过1000万元部分所对应的受益额,加收1‰的公证服务费。
收费标准每下降一点,哪怕是0.1%,口袋里省的钱就又多了呢,来看看降费前后的收费对比:
更多降!降!降!
折上再折:
公证机构对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服务费用应当酌情按收费标准的50%—80%收取。
特殊人群减免:
●公证机构对享受低保户待遇人员、重度残疾人申请办理《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的民生公证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减免比例不低于50%。
●公证机构对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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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朱琰
来源:无锡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