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该内容被自由微信恢复
文章于 2023年5月11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用户删除
其他

最新通知!涉及多项考试

民生无锡 2022-05-16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01

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4日至15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的师范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4月15日9时至4月17日16时。

2.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4月16日9时至17日16时,系统自动审核;

第二阶段:4月18日9时至19日16时,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按电子邮件要求提供线上审核材料,接受人工审核。(17日16时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

3.缴费时间:4月20日24时前,审核通过即可缴费,逾期不能缴费。考生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缴费失败,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35元。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官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后再进行报名。

2.本次报名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具体审核意见还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注:审核期间请考生关注审核状态,如信息有误,请及时更改;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院校所在地的师范生考区为应试考区。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代码为D开头的科目)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全省报考新增科目(科目代码:249、250、345A、359、445A、459)面试的考生(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大学考区。

5.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1

6.因疫情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做好个人防护。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考试当天凡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于4月30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报告表》(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2,以下简称《健康报告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3.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出示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建议下载并使用“通信行程卡”App)、《健康报告表》、核酸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后期《考生防疫须知》)。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要求将《健康报告表》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4.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江苏招生考试”、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四、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其他

1.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3)执行。

3.考生可于5月9日起打印准考证,6月15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4.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电子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5.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请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查看附件4。


02

关于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2022年度上、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以下简称“翻译考试”)分别于6月18日、19日和11月5日、6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


翻译笔译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口译考试在南京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二、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附件及其他信息请点击此链接查看



03

关于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11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实施。

(二)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考试报名和考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的初审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相关标准的应试人员进行考后资格审查(以下简称考后审查)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考后审查总体情况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意见。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一)高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6月18日09:00—12:00
《高级经济实务》
2
6月18日14:30—17:30
《高级经济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二)初中级考试

批次
考试时间
科目
1
11月12日
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2
11月12日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3
11月13日上午
0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4
11月13日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考试时间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及时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hrss.jiangs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考试形式均为电子化考试(即机考)。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http://rsjk.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进行模拟测试,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高级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客观题结合。

高级考试分上、下午2个批次在1天内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三)初中级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结束前15分钟可提前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一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应试人员应试时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

(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附件2)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附件3)。


注:附件及其他信息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END


编辑:吴雨琪校对:缪敏责编:蔚来

编审:丁晴

来源:江苏招生考试、江苏人社、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近期精选推荐(戳链接)

锡山发布重要通告


谎报行程!刑事立案!


关于寻找一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接触者的通告(第104号)

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