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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学君分享 政管学人 2023-06-19

[硕博招生] 第20230304期 总第785期

本文内容转载自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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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

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河北师范大学源头之一)开设的法制类课程。新中国成立后,先后经历了政教系与马列教学部并存时期,法政管理学院时期,法政学院与公共管理学院并存时期等不同发展阶段。2016年1月,学校决定由原法政学院的法学、政治学学科和原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学科重组成立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学院现设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等5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3个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法律硕士(JM)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200余名。


通过积极引进人才,学院教职工的规模也在不断壮大。现有教职工84人,其中专任教师70人,教授16人,副教授22人,具有博士学位48人。除专任教师外,还形成了一支由实务部门专家组成的高水平兼职教师队伍。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积累,学院现拥有一批较高水平的学科平台,包括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河北师范大学公共政策评估中心;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现代服务与公共政策;校级重点特色学科方向—民生与公共政策;河北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河北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挂靠在本学院。此外,学院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人社厅、河北省民政厅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多家单位建有实习实践基地。这些平台有力地支撑着学院的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各方面工作。


学院坚持“价值导向+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理念,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塑造学生的法治思维与公共精神,提升专业素养,培养实践能力。人才培养初现特色:一方面,注重团队指导,实施以赛促教,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培养过程中“团队指导”作用,组建“青年教师成长小组”,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教学比赛,通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来改进课堂教学效果。另一方面,推行案例教学,组织实习实训,结合专业特点组织“模拟法庭”“劳动仲裁”等实训活动提升学生实践能力。


学院注重科学研究对学科建设的支撑作用,科研氛围日益浓厚,科研产出日益丰富,科研水平日益提升。2016年以来,在科研项目方面,获得国家社科基金11项、教育部课题5项、河北省社科基金32项、河北省软科学项目11项;在论文著作方面,在北大核心、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共23部;在科研获奖方面,获得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

学院持续提高社会服务的能力。多名教师担任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河北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河北省法治智库专家成员、河北省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委员、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社会职务,多名教师的研究成果获得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政府部门采纳应用,学院以地方立法草案起草以及立法后评估、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为代表的一系列政府决策咨询和评估工作已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产生了较大影响。


二、招生信息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我校招收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现将学院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招生学科及研究方向

(一)法学:包含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二)政治学:包含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三)公共管理:包含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


02报名资格: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03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2023年3月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点击“申请人登陆”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蓝底电子照片(制作学位证书使用)。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5日至6日,地点及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2.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士学位证书、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4)《河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3.图像采集

 现场确认须本人到场,将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等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


三、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申请人的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水平认定阶段,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考试,时限为1-3年。第二阶段为学位论文水平认定阶段,包括论文开题、评阅、答辩等环节,时限为1-3年。


(一)全国统一考试

2023年3月13日至26日,已完成现场确认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2023年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要求详见网站通知。


(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

1.课程学习

学院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作一定课时数量的线上教学资源或自学教辅资源。申请人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自学。


2.课程水平考试

课程水平认定考试在校内进行,申请人所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的具体实施和考试成绩的判定。申请人课程考试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颁发课程水平认定合格证书。


(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

申请人第一阶段(含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合格后1年内,应向所属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所属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缴费与退费


 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全程学费30000元/人,分阶段缴纳。课程考核阶段15000元,现场审核时缴纳。论文撰写阶段15000元,申请论文开题前缴纳。因故中途退学者,按阶段退费,已进行阶段费用不退。


六、联系方式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办:0311-80787108  80787100;

QQ群:781243369

联系人:路老师


七、特别说明


有关要求和说明以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本文编排: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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