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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以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它既是传统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赋能要素,又是新兴数字经济培育发展的内核要素,未来将成为国家之间、企业之间和个人之间竞争与合作的关键性要素。数据市场是数字要素流通交易、场景对接和价值实现的重要媒介和场所,数据只有进入市场领域,通过数据技术的赋能,形成可供投入生产的数据要素,才能真正被纳入社会生产过程,从而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世界主要国家都将优化数据治理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近几年,随着我国数据市场的蓬勃发展,政府对数据市场治理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但是我国数据市场仍然存在产权不明、流通不畅、收益不公、治理不优等突出问题。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以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数据要素市场治理的顶层设计
契合我国数据市场的基本特征和发展趋势
不同市场经济国家市场管理体制具有差异,加之作为新兴市场的要素市场,其规则形成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数据基础制度一方面要契合我国数据市场的基本特征和存在问题,另一方面要更加灵活地适应新的发展趋势。激励相容,兼顾多方市场主体利益
制度设计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激励相容,数据市场治理利益主体众多、涉及群体复杂,因此其基础制度必须要体现包容性的特征,从而形成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法治与行业自治协同、国内与国际统筹的数据要素治理结构。商务合作 | 开白转载 | 媒体交流 | 理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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