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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任性了!上海:客车司机违规占用应急车道遭处罚,竟将交警大队告上法庭!法院判决亮了,网友:活该!

简言 简言释理
2024-10-07

“凭什么罚我?我车子漏油了,停应急车道有错吗?”


一辆客车因为违规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被交警处罚,本该悔改的司机却不服气,竟然把整个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


这位司机是怎么想的?法院又会作出怎样的判决呢?


案情回顾


事情要从上海的一条高速公路说起。有一天,一位名叫秦师傅(化名)的客车司机在行驶途中,突然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汽油味。他心想:“糟了,车子肯定是漏油了!”


秦师傅二话不说,直接把车停在了应急车道上。他跳下车,开始检查车辆。他既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也没有打开双闪灯。就这样,秦师傅开始了他的“路边维修”。


正当秦师傅忙得不可开交时,一辆交警巡逻车缓缓驶来。交警看到这一幕,立即上前询问情况。秦师傅解释说车子漏油了,不得不停在这里修理。


交警听完,脸色一沉,严肃地说:“即便是车辆出现故障,也不能随意占用应急车道。你这样做非常危险,而且违反了交通法规。


秦师傅不以为然,反驳道:“我这是紧急情况,不停在这儿难道等着出事吗?”


交警耐心解释:“应急车道是用来处理紧急情况的,不是给你随意停车的地方。你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也没有打开双闪灯,这样做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秦师傅依旧不服气:“我又没有妨碍别人,你们凭什么罚我?”


最终,交警按照相关规定,对秦师傅处以200元罚款,并处以扣12分的处罚。


这位固执的司机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更加愤怒了。他气冲冲地说:“你们这是滥用职权!我要告你们!”


说到做到,秦师傅真的把整个交警大队告上了法庭!他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要求法院撤销交警的处罚决定。


法律分析


这起看似简单的交通违规案件,实际上涉及了多个法律问题。让我们来一一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为处理交通事故、车辆故障等紧急情况而设置的。非紧急情况下,任何车辆不得占用应急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发生故障,应当依照规定使用警示器具。驾驶人应当迅速将车辆移至应急车道停放,并在车后50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指出,驾驶营运客车有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行为,将被记12分。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重点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1.秦师傶是否真的遇到了紧急情况?2.秦师傅在停车后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3.交警的处罚是否合法合理?


经过详细调查,法院认为,秦师傅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当时确实遇到了紧急情况。即便车辆真的出现故障,他也没有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开启双闪灯,这种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作为一名职业驾驶员,秦师傅理应更加了解交通法规。他驾驶的是营运客车,责任更大,影响更广。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和扣12分的处罚,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


基于以上分析,法院最终驳回了秦师傅的诉讼请求,维持了交警的处罚决定


案情看法


这个案件一经公布,立即引发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有网友评论道:“停应急车道是有要求,靠边,警示,撤离,报警,缺一不可!这案例交警处罚没毛病。”


也有人表示:“200块钱的罚款不算多,关键是扣12分,这下子驾照估计悬了。”


更有网友讽刺道:“这位司机怕不是以为高速公路是自家后院吧?想咋停就咋停?”


还有人说:“应急车道是救命的地方,这样随意占用,万一有紧急情况怎么办?太自私了!”


也有少数网友为秦师傅说话:“车子漏油也算是紧急情况吧?总不能让他开着漏油的车继续上路吧?”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道路安全的深入思考。应急车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是处理紧急情况的通道,更是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重要设施。


无论是普通驾驶员还是职业司机,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使用各种道路设施。即便遇到紧急情况,也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处理,而不是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对此,您怎么看呢?


声明:本文内容根据真实事件改编,旨在以案普法,配图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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