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进行时】我市出台方案大力缓解城区停车难
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日前,我市出台了《乐平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要求,要全面把握阶段发展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公交优先”战略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协调发展,进一步构建我市以配建停车场设施为主体、路外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系统。到2024年,全市完成10个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新增2000个公共停车泊位。到2035年,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车系统全面建成。
同时,《实施方案》还从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停车资源提质增效、积极营造停车设施发展环境、着力加强城市停车综合治理、切实强化停车设施建设政策支持、有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1项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指出,对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客运场站、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措施,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将城市核心区更新改造、拆迁腾空的闲置地块、拆违拆临释放的空间,在规划部门指导下优先用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鼓励在中央商务区、重点商业区、医院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建设三级停车诱导电子屏,及时公布周边停车位信息,推动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同时,积极推动共享停车,重点盘活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业区等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各类停车资源,鼓励实现错时共享停车。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要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利用管理平台,率先对外错时开放停车设施。支持个人所有停车设施错时、短时出租(出借),并取得相应收益。
▲民电南路旁停车场
在停车收费问题上,《实施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的调节作用,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按照“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原则,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在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监管问题上,《实施方案》要求强化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和使用监管,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不得随意变更停车设施功能,对违法行为应责令整改恢复并依法实施处罚。加强停车收费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停车企业收费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行为。同时,对故意损毁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活动,对故意损毁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和智慧停车设施、危害网络安全、恶意欠费、逃费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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