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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多部门联动重拳整治烟花爆竹市场确保经营安全有序

乐平之窗 2024-04-06



为进一步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有序,近日,乐平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大队向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亮剑”,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治行动现场

“十小附近有商家偷售烟花,请依法依规执行整治。”1月4日一大早,接到市民通过12345政府热线反映的“内线”后,联合执法队伍火速赶往现场逐一排查。同时,利用上门宣传、村广播、新媒体等载体,加大禁止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随后,联合执法组深入塔山街道天济村等地进行了现场执法,进一步巩固了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成果。


元旦过后,春节日渐临近,非法销售行为日渐猖獗,加大打击和整治迫在眉睫。“卖爆竹啰!”未曾想,吆喝声一出,执法人员就神兵天降,将卖主胡某逮了个正着。1月1日晚19时许,借着夜色,万年籍胡某开着一辆面包车从万年县大源镇神神秘秘地来到了接渡镇南畈村。车上满载着的10余箱爆竹,把车胎压得很低。“走,看看去!”胡某偷售烟花爆竹的消息不胫而走。村民们三三两两聚集,有的正盘算着掏钱购买。不料,突然,乐平市公安局接渡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胡某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无处遁形,被当场查获。之后,胡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去年12月12日,塔前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某村村民黄某龙家中存放了大量烟花爆竹。民警即刻赶到现场。果不其然,在当事人家自建房的一楼厨房内发现60余箱烟花爆竹。据黄某龙交代,元旦、春节临近,想到卖烟花爆竹有利可图,自己也想趁此机会大赚一笔。于是,提前着手储存了烟花爆竹,准备在节日期间出售牟利。只是没想到,生意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经调查,黄某龙未办理任何有关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的手续,房间内有明火、电路,安全隐患极大。目前,现场隐患已消除,违法嫌疑人黄某龙已被行政拘留。


去年12月29日,乐平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大队深入乡镇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烟花爆竹依法经营排查。此次行动共计排查商户50余家,其中,在接渡镇、后港镇查获并没收非法存储销售的烟花94件,爆竹118件。


▲宣传车深入大街小巷进行宣传


春节临近,乐平市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执法大队将持续开展打击行动,重点打击街头巷尾、集贸市场、偏僻院落、小卖部(小超市)等地点的违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确保我市烟花爆竹销售市场安全平稳有序。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或储存不当,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如发现有人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及时拔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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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曦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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