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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

乐平之窗 2024-04-21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乐平市人民政府市长吴艳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和乐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以国家试验区建设为统领,抓紧抓好“推进工业倍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乐平水利枢纽”三件大事,奋力推动乐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攻坚之年。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次会议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景德镇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乐平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坚持“文化立市、工业强市、贸易兴市”三手同向发力,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扬长补短、固本兴新,全面融入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接续办好“三件大事”,奋力用实干在“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中创造新时代乐平第一等的工作。

会议号召,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开拓奋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乐平市 2023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乐平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平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的《关于乐平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同意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乐平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斌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也是市人大常委会乘势而上、创新作为的关键一年。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按照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部署安排,高质量做好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奋力用实干在“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中创造新时代乐平第一等的工作。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饶赟所作的《乐平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年2月23日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乐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捷所作的《乐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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