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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副市长陈远飞,调任黑龙江省人大副秘书长。

点击关注→ 解放公园路 2023-03-02

2022年11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

陈远飞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2022年11月18日,哈尔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免去:陈远飞市政府副市长职务。

2020年4月,因对哈尔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力,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给予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总指挥陈远飞政务记过处分。

2020年4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八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提及,陈远飞作为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副总指挥,对疫情防控重要性及严峻形势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分管职责,对发生聚集性疫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陈远飞,女,回族,19674月出生,黑龙江齐齐哈尔人,19898月参加工作,无党派,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副教授。

1985.09—1989.08 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政治学专业学习;

1989.08—1996.05 哈尔滨市行政学院教研部教师;

1996.05—1998.06 哈尔滨市行政学院教研部副主任(副处级)

(1995.03—1997.04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民法专业在职学习);

1998.06—2000.10 哈尔滨市行政学院教研部主任、培训部主任;

2000.10—2002.08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政府副区长;

2002.08—2002.11 黑龙江省副厅级干部(公开选拔);

2002.11—2011.04 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其间:2005.07—2005.12挂职任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副主任;2004.09—2006.07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11.04—2016.12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其间:2013.10—2014.10挂职任甘肃省兰州市政府副市长);

2016.12—2017.0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

2017.01—2022.11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11—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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