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两名局级干部被查。
日前,经深圳市委批准,深圳市纪委监委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黄惠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惠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征地拆迁、用地手续办理、物业租赁、消防验收审批、城市更新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惠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深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惠波开除党籍处分;由深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黄惠波简历
黄惠波,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广东揭阳人,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坪地街道党工委书记,龙岗区平湖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龙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日前,经深圳市委批准,深圳市纪委监委对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成员、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原局长贾长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贾长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配备专职司机;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对象车辆,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追求低级趣味、沉迷打麻将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产业用房租赁、公司宣传及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贾长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深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深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贾长胜开除党籍处分;由深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贾长胜简历
贾长胜,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河南武陟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深圳市高新办投资促进处副处长、处长,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局长、区投资推广中心主任、区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市投资推广署党组成员、副署长、党支部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一级调研员。
来源|廉洁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