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稿 | “楚国故里 灵秀保康”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保康,寓意“保靖康民”,地处鄂西北,历史悠久,文化厚重,生态优美,风光秀丽,是楚国源头和早期楚文化发祥地,也是生态旅游胜地和森林康养福地,森林覆盖率达84.1%,空气优良率达95.5%。野生蜡梅、原始牡丹、古桩紫薇、云锦杜鹃等珍稀花卉分布密集,有“中部磷都”“蜡梅王国”“中国紫薇之乡”的美誉。旅游县城、核心景区、风情小镇、美丽乡村、风景廊道构成一幅精致的山水画卷。建成尧治河、五道峡、九路寨3个4A景区,黄龙观、横冲2个3A景区,尧治河村、格栏坪村2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横冲、梅花寨2个滑雪场,拥有一大批美丽乡村。春赏花、夏避暑、秋观景、冬滑雪,四季可玩。
郑万高铁和谷竹、保宜、麻竹、保神高速穿境而过,是连接“襄十随神”城市群的重要节点。拥有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绿化模范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多项荣誉。
为更好地宣传推介保康,充分展示全域旅游、森林康养、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生产生活的新变化,加快推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特举办“楚国故里 灵秀保康”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襄阳市摄影家协会
保康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保康县文联
保康县摄影家协会
二、活动主题:
“楚国故里 灵秀保康”
三、征集内容:
此次摄影大赛聚焦征集反映保康县辖区内拍摄的关于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经济发展、农村新貌及反映保康人精神面貌和生活、工作、劳动场面等摄影作品。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20000元
二等奖3名 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6名 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50名 奖金各500元
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并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所有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作者自付。
六、投稿须知:
1、省内外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参赛投稿数量每人限6幅(组),组照每组限4-6幅,每幅(组)作品只能一人署名。
2、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此次大赛起止时间内在保康县辖区内拍摄。凡在大赛期间拍摄的作品参加其他摄影大赛入选、获奖或被保康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以任何方式采用过的不在征稿范围。
3、投稿作品不得改变原貌(在影调、色彩、色阶、局部修饰去污点等方面可作适度调整),谢绝由电脑创意或由电脑合成的图片(全景接片除外),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
4、每幅参赛作品文件不小于4MB,文件格式JPEG。参赛者请务必将每幅(组)作品重命名,文件名以“标题--姓名--拍摄地点--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不符合规定的作品一律不得参与评选。
5.评选出的作品将在省市摄影家协会门户网站或手机公众号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其授权主办方免费使用时间,没有特殊规定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自然年(从主办方支付奖金、稿费时间开始计算)。如需继续使用,主办方需重新和承办方进行协商。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发生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8.对于足以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比赛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邮箱:393903228@qq.com
联系电话:0710-5811776
八、咨询服务:
主办方热忱邀请省内外广大摄影人走进保康、关注保康,来保康进行采风创作,了解相关拍摄内容及拍摄点详情请咨询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0-5811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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