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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保底15%我也不敢投”

张楠 投中网 20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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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LP当出了愧疚感。


今天讲个故事,是不是真事儿您自个猜。


先从大概三四年前说起。深圳一家挺有名的硬件公司预备上市,目标是开板不久的科创板,从开始接受IPO辅导,到递交招股书,几轮问询下来监管部门也通过了其上市申请,可惜不知什么原因,卡在临门一脚。


IPO不顺,影响的链条挺长,公司没能募集到用来发展的资金,高管和员工的股票没法顺利变现,中间投行的保荐、承销费用也没了踪影,还有一堆PE/VC期待的品牌和账面收益狂欢也打了水漂,LP可能是这个链条的最后一环——DPI又没指望了。


雪上加霜的是,某家VC,相关基金马上到期,又赶上IPO不顺,这怎么办?LP可不管这个,咱们按合同办事儿,先不管是赔了赚了,时间到了你得把钱给我。


“要现金,懂”?


没上市就不能退出,尽管公司质地不错,找接盘方也没那么简单,价格上势必要被狠狠揩油,原因嘛,无外乎投得轮次靠后,还是跟投,怎么都不划算,这VC也没办法,只能发个接续基金,把愿意继续持有LP的份额平移到接续基金,对于急着拿现金的那部分,只能再去募新钱了。


要说这家机构,我以前也写过:成立十多年,AUM百亿量级,规模不算小,该机构募资的有两个法宝,其一就是“保险式获客”,招募大量募资员工,提供高额的销售提成,让IR像卖保险一样卖份额,但相应的,业绩压力也不小,结果就是“员工拉着亲戚朋友一起投钱”。


然而要想从个人手里拿到钱,可是没那么容易,不像很多机构LP投资一级市场是出于大类资产配置的需求,个人LP目的很单纯,其实就是资产保值增值,这样以来对本金和收益都提出了不小的要求,所以该机构募资的第二大法宝,就是“保本保收益”,给的还不低,折合成年化有12%。


说回到这次发行的接续基金。咱说到期没能正常退出,是个投资者都得琢磨琢磨,为啥非得找人接盘呢?再一打听,原来是被投项目没能顺利上市,那这就得小心点了,一级市场也有“散户”,毕竟起投金额是一百万,万一里面有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坑,任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机构这边当然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再次祭出了募资法宝——兜底,条款更优厚了,保底从12%提高到了15%,两年到期,免管理费,诚恳至极。


这几年人民币无风险收益率一直下行,百万级别的资金,可市场上寻么,谁敢保证15%年化收益?并且这么一家规模不小的机构在后面提供担保,赚了是自己的,亏了是别人的,这好事儿哪儿找去?


但凡是一向关心理财的投资者,想必都听过之前领导说过的一句话,大意是承诺高收益低风险的都是“诈骗”,超过6%就得打问号了。更何况这一下子将收益保到了15%,资产质量、能否按预期两年内上市,保本保收益的合同约定方式,万一不达预期走法律途径的可能性……不可控的因素太多。


就比如这位LP吧,他踌躇再三,看着15%的收益眼红,但任凭IR如何劝诱,还是没有下手。理智告诉他,在中国搞投资,个人LP可能是最弱势的一方。


说起目前中国LP的格局,但凡是机构化运作的,尤其是带有国资属性的LP,都有一套保证自己权益的合法手段,有没有实效另说,反正压力会传导到GP这边,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投前签订公司回购、对赌、创始人质押、兜底,投后追踪创始人和公司运营情况,最不济进行破产清算、通过司法财产保全,乃至冻结创始人医保这种芝麻绿豆,多少也能捡回一点。


而出资百万级别的个人LP,大类资产配置还谈不上,对一级市场现状了解不多,也没什么对GP、赛道、被投等认知,咨询专业的财务、法务人士成本又高,左右不过是为了跑赢通胀的同时,能多博取一些α罢了。


您问这接续基金最后有没有募集成功?


不重要,LP心里都有杆称,衡量风险和收益的标准不一,至于法律合规性的问题,通常是作为保障自己收益的最终屏障,投资者或许大多心知肚明,明股实债的条款也好,借款的性质也罢,总之这家GP与个人LP的博弈就在于,能否拿出一个真正让人放心的保本保收益手段来,只要知道你想投资,也有钱投资,这就行了。


这不,今年该GP又有一支基金出了“幺蛾子”,IR这边也头疼得很,是个什么事情呢?


先说下这支基金的基本情况。2021年中close,5年期,规模小几亿,与此前类似,一水儿个人LP,投资金额基本都是小几百万,基本相当于“一级散户”。


不消说,这支基金多半也是靠着“保本保息”才募起来的。


或许是由于call款进度不一,2022年底才正式开始投资,迄今为止拢共投了仨项目,该机构的其他基金也有相应出资,项目本身倒都是正统的“硬科技”,包括激光雷达、半导体、新能源,而且符合现在“投早投小”的趋势,轮次最晚的也才B轮。


转眼到了2023年底,已经是这支基金正式成立的第三个年头了,虽说还没到结算时间,可你想三年一共投了仨,都是硬科技,全是早期,按现在的市场情况,退出前景可想而知,果然,有LP坐不住了,反正说到底就是急用钱,得把份额转出去。


IR这边虽然头疼,但或许职业责任使然,又或是LPA协议中有过相关的约定,倒是挺积极帮忙对接其他LP帮忙转让份额,不过这里还有个疑问,由于是原价转让,被投估值就算没涨,可也省了三年的管理费,按理说应该优先让同样投资这支基金的LP内部消化,或者干脆GP这边认下来最为便捷。


可不知为何,老LP和这机构都不打算接盘,巧了,之前已经建立联系的LP就用上了,IR拼命推销,讲项目质量好、投资时估值低、省了管理费,可这位LP之前连15%、2年保本保收益的接续基金都没认,这张空头支票,哪里会甘心买单?


于是IR提了个更意想不到的条件:既然您还是不放心,那我本人先自掏腰包20万放里边行吗?


一则只需拿80万就能获得100万的份额,相当于只要买了账面上就“血赚”20%;二则20万是“安全垫”,类似基金的B类劣后,亏损就先亏这20万;三则,LP出的80万则比A类优先部分还要优先,赚了是自己的,赔了是别人的——限20万。


这下LP是真动心了,上回没买15%的2年期基金就有点不甘心,再加上人与人的关系多微妙啊,就感觉像是欠了IR点嘛儿,而且,这次人家IR自掏腰包20万啊,这意味着什么?不投对不起人家啊。


投资居然投出了愧疚感。


后来我听说,这位LP最终还是跟那位卖出份额的LP签了转让协议,有限合伙公司也做了相应变更,不过尚未call款,原因是依然纠结,想从被投质量、估值、所属赛道、法律等层面评判这笔投资。


至于说相比于上次的全额保本,为何这次即使给了20万安全垫,他还是签了协议,毕竟是20万真金白银,而且也不是他不想保全额,而是冥冥中的道德在约束他——不是开玩笑——约定20万之后如有亏损,双方自行协商,这个双方指他和他的IR。


不知道诸君怎么想,反正我听到这段,有点失语。


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好岗位,给了IR如此巨大的压力?自掏腰包也要帮公司(老LP)将份额转出去,而且让LP都心生愧疚,这家机构管理人是怎么做到的?


投资本来应该是你情我愿的事儿,现在弄得LP不好受,IR想必也挺窝囊,喊了这么久的市场化,还是有GP喜欢玩儿火,而且水平还不赖,新奇手段迭出,再联想到最近关于创始人回购导致一些令人揪心的时事,一级市场的产业链,从LP到GP,从FA再到创业者,不知道将被裹挟至何处,唯能确定一件事,甭管是否合规,在国内,保本保息到什么时候都有市场。


金融的尽头是放贷,投资的尽头是保本。


末了,我还是忍不住,想劝两边两句好话:一个是LP,如果对资产和产品拿不准,判断风险最好的标准就是“收益”;一个是GP,我知道如今做很多事身不由己,必须要做,但无论如何,留点分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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