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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废话!项目组抓紧还钱!金融机构反向讨薪又来了!

来源:财联社

财联社1月18日讯(记者 高艳云)行业对东兴证券“反向讨薪”的关注热度仍在,1月12日,东兴证券发布《关于审议公司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但薪酬追索扣回将涉及哪些部门?哪些人员?该议案中并无明确提及。

据记者多方了解,上述东兴证券“反向讨薪”主要指向的是泽达易盛的保荐项目。泽达易盛与紫晶存储作为科创板首批欺诈发行类上市公司,带给资本市场诸多“伤害”,特别是市场投资者。从证监会对上市主体及投行的行政处罚,到赔偿投资者损失,各种动作不断。其中,东兴证券与会计所、律所等被告将向全体原告投资者支付赔偿款1.55亿元。

东兴证券的另一重要动作,则在于向相关投行人员进行绩效薪酬追索,涉及金额主要为相关投行人员从该单项目中获取的奖金、分成等。

“反向讨薪”正逐渐成为券商制度性做法,中证协在相关指引中明确要求,证券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增强薪酬管理的约束力,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津贴等薪酬支付、追索与扣回等内容。

目前已有至少3家券商制定“反向讨薪”相关制度,分别是光大证券、红塔证券以及上述东兴证券等。

泽达易盛招股书显示,公司IPO发行费用总额为6530.32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为4252.52万元,审计及验资费用为1066.04万元,律师费用为669.81万元,上市相关手续费、材料制作费用等为22.13万元,信息披露费用为519.81万元,上述均不含增值税


据上海金融法院1月17日消息,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泽达易盛案的投资者赔偿款共计2.8亿余元,现已发放完毕。其中,单个投资者最高获赔500余万元,人均获赔3.89万元。

据悉,2023年4月,原科创板上市公司泽达易盛因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在披露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随后,2名投资者将泽达易盛及其实际控制人、高管,相关中介机构等起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请求判令泽达易盛赔偿投资者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年7月21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受部分证券投资者特别授权,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最终确定案件适格投资者为7196名,损失金额总额为2.8亿余元;12月26日,该案以调解方式审结。
该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各被告均依约履行。上海金融法院划拨赔付款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赔偿款项自动分配机制发放至各原告投资者证券资金账户。
上海金融法院答记者问时表示,证券群体性纠纷具有涉诉主体范围广、争议问题多且复杂的特征,案件经历一审二审,诉讼流程一般为一年以上。即便审结之后法院判处投资者可以获赔,上市公司受长期诉讼的负面影响偿付能力也已经非常有限,投资者胜诉权益无法得到真正保障。
集体诉讼调解的优势就在于:第一,降低投资者维权的诉讼成本,保障投资者胜诉利益,大幅缩减赔偿周期。第二,和解给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监高弥补自身过错的机会,各被告通过主动履行、积极赔付、改过自新,使得企业及时摆脱诉累、轻装上阵,也减少了违法事件对资本市场的二次冲击。第三,其他涉诉的中介机构、责任人员可通过主动认责、积极赔付,向证券监管部门申请适用行政执法人承诺制度,力争免于行政处罚,降低社会不良影响。第四,通过一揽子达成和解、终局化解纠纷,减少事后连环追责,节约诉讼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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