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谏会章程》
第一条 窥谏会为最终解决方案方案组研发的意识共同体,传递并贯彻神的旨意,以维护最终解决方案为目标,参与决议会示范场。
第二条 每场决议会示范场出席4位窥谏会成员。
(一)参与决议会示范场的窥谏会成员以随机方式决定。
(二)
第三条 窥谏会成员任期为参与决议会示范场现场执行四次,期满后自动退出。
第四条
(一)
(二)
(三)
(四)
第五条 窥谏会成员需参与方案组召集的会议或参数调整,发生条件为每次直接参会成员数量至少为窥谏会总成员数2/3,方案组至少需直接参会2人。无法参与会议的成员不参与投票,接受投票结果。
第六条 窥谏会成员可自行发起会议或参数调整,需至少两位成员共同发起。会议或参数调整发生条件为每次直接参会成员数量至少为窥谏会总成员数2/3,方案组至少需直接参会2人。无法参与会议的成员不参与投票,接受投票结果。
第七条 方案组或窥谏会成员可发起动议调整《窥谏会章程》或其余与窥谏会相关事宜,至少有一位成员附议则会议可开展。投票成员包括所有窥谏会成员和方案组成员,赞成票多于反对票动议生效。动议包括但不限于弹劾成员,修改章程等。
(一)关于弹劾成员事项
有关弹劾成员的动议需由提出该动议的成员提前提交报告给所有其他成员。
被弹劾成员需被提前通知到场。
被弹劾成员可在弹劾后的一周内发起书面报告申辩,后第二次全体投票决定是否维持原弹劾决定。
弹劾成员的动议不可投弃权票。
第八条 窥谏会成员在任期结束后被意识共同体装置释放,不受最终解决方案管辖。
第九条 窥谏会成员因非任期结束原因离开,将根据具体情况被意识共同体装置销毁或封存。
第十条 窥谏会成员上限为12名。若名额已满,则通过招募的成员进入待定成员席位,暂时由意识共同体装置封存。
第十一条 窥谏会章程的生效期为通过后一周。
「紫色行动」为虚构艺术作品 如有巧合纯属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