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会议条例》
第一条 禁止使用武力,违者计3分。
第二条 禁止质疑神,违者酌情计最多2分。
第三条 禁止扰乱会议流程及秩序,违者酌情计分最多2分。
第四条 禁止违抗执法团队执法,违者酌情计最多2分。
第五条 禁止违抗执法团队或其余工作人员指令,违者酌情计最多2分。
第六条 未经允许讨论会议流程及规定,违者酌情计最多1分。
第七条 计分制度:
每位与会人员的分数会持续全场;
计1分者将由执法团队给予警告;
计2分者将被带至特定区域禁言5分钟;
计3分者将被驱逐出本场会议。若会议中的候选人被驱逐,则视为放弃候选资格,被处决;若会议中的决议员被驱逐,则之后所有投票视为弃权票。
第八条 议事原则:
议论范畴原则:任何人发言都将围绕本场会议,违规者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受到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禁言5分钟、驱逐出场。
表述清晰原则:任何人发言时应尽量先清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价值判断,再做阐释。
机会均等原则:未发表意见者优先于已发过言者。
发言时长原则:每人单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尽量避免就同一讨论连续多次发言。
遵守规则原则:执法团队或其余工作人员将对现场情况做出判断,所有人需遵从执法团队或其余工作人员的指令。
第九条 有任何与会议不相关问题,请举手示意。
「紫色行动」为虚构艺术作品 如有巧合纯属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