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至今,彩虹旗何以是同志平权之镜?
2024年1月,中国知名跨性别舞蹈家金星在某场次舞蹈谢幕后,和观众互动时取下一名观众的彩虹旗,表示:“爱就是爱。”随着近日金星在微博表示,自己舞蹈团12月份在广州的场次被拒审,此事再次被提起。🌈
对于“金星展示彩虹旗”,“主流”异性恋民众占据有利舆论地位对此广泛指责。认为“中国不存在针对跨性别者的歧视与迫害”,无需再诉求权益,其次“彩虹旗代表西方国家思想”,是西方国家对华手段等。
金星长期以来活跃于舞台、电视与媒体,这常被解读为中国对跨性别者充分包容。但这仅是针对金星个人的局部视角,总体上目前跨性别者生存状况仍远谈不上“中国对跨性别者充分包容”。
就以“活跃于电视而被证明中国包容跨性别”的金星为例,早在2011年时金星作为浙江卫视《非同凡响》评委,仅因跨性别者身份就面临了浙江省广电局“禁止出席节目”的处罚。而此后也陆续有不少节目,金星面临未知因素的镜头删减或删除。
不仅金星,同是跨性别者的歌手刘著,2010年参加《快乐男声》时同样面临歧视。由于以身份证性别为准,作为跨性别女性的刘著转战《快乐男声》,在清一色男性中,刘著的女性外表引人注目,也包括评委。刘著在演唱中频频被评委打断质问其性别。评委还要求节目工作人员当场脱刘著的衣服检查刘著的生殖器,甚至威胁要人肉搜索刘著个人信息告到刘著的学校。
无论舞蹈家金星还是歌手刘著,即使她们在各自专业领域己十分优秀,在业界内能得到认可,但也无法逃避现实生活中的各种苛刻甚至污辱,更何况普通的跨性别者群众?
在国内获得性别重置手术非常困难,即使已经成年,也需家长同意,这导致跨性别者一面需要承担巨额手术费,另一面需要艰难说服父母。从卫生部2009年《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到卫健委2017年《性别重置技术管理规范》,再到卫健委2022年《性别重置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尽管字面意思要求家长“知情”既可,不用家长“同意”,但因需要提供家长签署的“性别重置手术知情书”证明家长知情,导致事实上家长会因为反对而拒绝签“知情书”,进而导致即使是成年人也无法自我决定接受性别重置手术。92.7%的跨性别者认为获得跨性别相关诊断存在困难。
由于社会缺乏对跨性别者的了解和包容,以及跨性别者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保障失位,事实上跨性别者很难进入任何工作岗位,除非自创业(注:例如金星自办舞蹈团)。据中南大学湘雅二院、北京同志中心《2021全国跨性别调研报告》显示,跨性别失业率是普通公众的2.7倍;且年薪低于1万元的跨性别者超三分之一(年薪1万元等于平均月薪仅800多元)。
不只是跨性别,同性恋也是同样社会处境。2023年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会议上,中方回应性少数女性权益议题时称:“中国的宪法和法律对LGBT没有歧视,他们被视为正常人。”但事实上中国部分法规和政策是涉及针对同性恋的歧视的(注:法律、法规与政策不是同一概念)。例如2016年由中国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协会颁布的《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其中将同性恋列为“非正常的性关系和性行为”。我好奇,为何一边在联合国说中国认为LGBT是正常人吗?一边法规政策上又写“同性恋是‘非正常’ ”?
另外关于同性婚姻,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一样,有相互陪伴、相互扶持的需求,他们在情感、经济、社会关系层面面临的问题并无本质区别。从社会层面看,承认同性婚姻有利于构建更加包容、多元的社会环境。同时,赋予同性婚姻合法地位能完善法律体系,保障他们在财产继承、医疗决策等一系列事务中的合法权益。
认为彩虹旗代表“西方思想”,甚至认为其代表“制衡中国的手段”,是典型民族主义叙事下的阴谋论。从1978年吉尔伯特·贝克设计出首面彩虹旗以来,它与中国乃至“国家”概念就无关,而是作为全世界所有性少数群体和同志平权运动的标志。
如果说“彩虹旗代表反华”,那为何长期以来以“爱国”为品牌人设的中国手机品牌华为会发布彩虹旗元素海报庆祝同志骄傲月?还会标记#爱就是爱# #Love is love#的同志平权运动口号?对了,“爱就是爱Love is love”恰巧就是金星当时展示彩虹旗时的口号,怎么华为可以讲“爱就是爱”,金星就不能讲了?
如果说“彩虹旗代表反华”,那为何中国官媒《人民日报》会发布彩虹旗图片庆祝同志骄傲月?标记#国际不再恐同日#、#同志骄傲月#话题?
如果说“彩虹旗代表反华”,那为何参与世界同志运动会的中国大陆籍运动员们又举彩虹旗又举五星红旗?如果真的“反华”,这不是相互矛盾吗?
如果说“彩虹旗代表反华”,那为何联合国纪念国际不再恐同日时会展现彩虹旗?
我们不应让偏见成为阻碍,而应让相互包容成为社会主旋律。中国这片古老而又充满活力的土地,能够张开温暖的怀抱,以法律保障为基石,以人文关怀为纽带,为性少数群体构建起平等的权益框架。让每一种性别表达都能在阳光下闪耀,每一份独特的情感都能得到祝福。🌈
编辑:颜颜
参考资料:卫生健康委员会《性别重置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中国电视制片委员会、中国电视剧制作协会《电视剧内容制作通则》、世界同志运动会、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