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民朋友:速看!这里有两条重要的信息
黄冈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理性购药和科学用药倡议书
理性购药
目前,连花清瘟、布洛芬、N95口罩、核酸抗原检测试剂等个别药品供应紧张。您如果买不到指定药品,可咨询药师使用替代药品。紧缺是暂时的,请市民朋友们理性选择,不用抢药囤药,并在正规药店和药师指导下购买。
科学用药
是药三分毒,应在药师指导下安全用药,盲目用药易对肝脏、肾脏以及血液系统产生损害,特别是婴儿、孕妇、老年人和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等特殊人群请在医生的建议和指导下合理用药。用药后症状未减轻或无效,建议到医院就诊。
全力保障供应
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购药需要。主动劝导顾客理性购药,避免囤积。严格规范价格行为,保持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稳定。保障药品安全,广大药品零售企业应坚决履行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执业药师在职在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按药品包装标示要求储存药品、定期开展药品养护等管理措施,及时回收过期药品,消除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守望互帮互助
疫情无情人有情,邻里一家亲。如您的亲戚、邻居、朋友以及身边的人有紧急用药需求,请您将家中富余、备而不用的药品提供给他们,让有限的药品资源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为了避免有发热症状的消费者买不到药,如果您没有发热、咳嗽等任何症状,建议您不要盲目囤药,把药品留给真正需要的人。也许您的一个善举,就能救他人于危难,为寒冷的冬天增添一抹温暖的底色。
我们坚信,广大市民、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等所有人一道,多互助、共担当,彼此守护,就一定能以最小的代价度过暂时的困难。元旦、春节即将临近,让我们心手相牵、共同战疫,从点滴做起,做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各项防控措施执行好、落实好,共护黄冈康宁!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冈市公安局
关于打击疫情防控期间涉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的告知书
涉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的
告知书
为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期间药品医疗器械的经营管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严厉打击扰乱药械市场经营秩序的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现就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严禁个人以任何形式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属特殊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规定,经营药品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国家对医疗器械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需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属第三类医疗器械。凡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均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但经营方式仅为零售的,不得从事批发业务。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责令关闭,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销售假劣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过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药械质量安全不仅无法保证,由于个人隐私限制,也给追溯和维权带来较大困难。在此提示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正规药械经营单位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并保留销售凭证作为维权依据。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持续加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全链条全环节监管执法力度,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涉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日常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网络监测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对遇到的非法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涉嫌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情形,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共同维护全市药械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
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黄冈市公安局2022年12月19日往期回顾
来源:掌上黄冈
编辑:刘佳雨 初审:邓威、洪阳 终审: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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