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崇左分行行长职务;
给予时任崇左分行分管副行长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崇左江州支行行长降级处分;
给予现任崇左江州支行行长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崇左江州支行分管副行长和行长助理撤职处分;
给予时任崇左江州支行营业室主任和内勤行长留用察看处分;
其余5人根据违规情形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