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标准规范,筑基可信数网 | “隐私计算 互联互通实践示范”第二批征集正式启动
2022年4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和畅通数据资源大循环。因此,针对不同企业间数据流通技术互操作性不足、架构不统一等问题,互联互通是避免形成数据群岛、降低技术应用成本的现实需求,也是构建可信数据流通网络的前提条件。
隐私计算联盟持续推动互联互通的标准规范和实践工作,2021年初正式启动《隐私计算 跨平台互联互通》系列行业标准编制工作,2022年7月启动“互联互通实践示范”征集项目,同年12月发布了六个互联互通试点方案。同时,联盟协同多家金融机构、运营商和技术平台企业联合成立“互联互通推进计划”。
为进一步搭建行业级乃至跨行业的互联互通生态,隐私计算联盟将启动第二批征集活动,通过遴选优秀试点案例、孵化示范项目以及开展验证测试,助力建设数据流通网络,促进数据要素可信流通。
考虑到不同技术方案、应用场景的差异和商业合作的现实诉求,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可信数据流通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隐私计算的算法调度互联:
a) 以算法组件或算法容器等形式进行互联2. 隐私计算的开放协议互联:
a) 基于联盟规范《隐私计算 跨平台互联互通 开放协议 第1部分:ECDH-PSI》进行互联b) 基于其他常见的算法协议(如逻辑回归、树模型等)进行互联3. 其它数据流通技术方案的互联互通:
a) 如基于使用控制、区块链、沙箱等技术,进行跨平台互联互通02申报方式1. 项目应由互联互通的所有参与方(至少两方)进行联合申报,“互联互通推进计划”成员单位也可继续申报。
2. 申报的项目方案应当具有创新性、可验证性,具备推广示范效应。要求实事求是、逻辑清晰、描述详实,杜绝虚假和夸大宣传。其涉及的技术、产品、方案等成果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存在侵权行为。具体内容和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模板。
3. 申报单位根据模板要求进行填写和盖章,将Word版(不含章)和PDF版(含章)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pca@caictyds.cn,邮件主题请按“【互联互通申报】—企业名称—案例名称”格式填写,并在邮件内附提供者的联系方式。
1. 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周五)
2. 评审阶段:
征集活动结束后,联盟将组织业内专家对申报案例进行评审。
3. 发布方式:
本次征集评选结果拟在隐私计算大会(7月)上公布,申报单位有机会加入“互联互通推进计划”,申报案例后续将汇编优秀案例集或相关报告予以宣传推广。
注:1.征集不收取费用,如以任何理由通知收费的均与联盟无关。2.每个企业提交项目案例数量不限。3.如在案例提交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白老师baiyuzhen@caict.ac.cn。
附件1:隐私计算互联互通实践示范项目申报书,关注本公众号回复“互联互通申报书”即可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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