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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离婚诉讼

zyxls 案例指南 2024-04-23
像离婚诉讼这种家事纠纷,主要是调解说理,即使是在法庭上也没那么一板一眼,所以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一些电视剧里都编不出来的情节,让人哭笑不得。

1、杀敌一千,自毁八百

离婚有两条途径,协商一致的去民政局,协商不一致的上法院(也有达成一致因为各种原因去法院调解的)。我国婚姻法律规定的离婚标准只有一条,就是夫妻感情破裂。这个破裂不是单方说了算的,得是双方一致认为或者法院确认为破裂。

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除非法院确认感情破裂,否则一次判离的可能性非常小。实践中如果一方出轨,法官倒是会作为感情破裂的重要条件来考量,但出轨这种事儿证明起来也不容易,除非是出轨方自认。

你肯定觉得没有证据谁会自认出轨啊,脑子进水了吗?其实还真有......

有一个案子是出轨方要求离婚,被出轨方坚决不离。出轨方说法官我们感情破裂了,我出轨了。被出轨方毫不犹豫的回答:法官,我原谅他了~

这种操作把律师都弄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发表意见。合议庭事后专门开会讨论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夫妻感情破裂应该判决离婚,最终认为过错方不能因为过错行为获利,因此还是没有判离。

2、真爱无敌

有个离婚案我代理的是男方、是被告。看到女方的起诉状时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女方在诉状前半段数落了男方的种种缺点,包括好逸恶劳不求上进邋遢懒惰没有前途,看了只会奇怪她当初图啥要嫁给男方。

后半段话锋一转开始陈述自己人生低落时遇上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好男人,他们在一起如何合适,对方如何给了她生活的动力,因此她必须要离婚和这个男人在一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好吧,虽然我不想做价值判断,但这种对于婚内出轨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光明正大写在诉状上要求法院支持的操作还真是令人意外。

难道说,这就是真爱无敌?

3、三观不合

有一次代理了想要离婚的男方,我问他离婚的原因,他说三观不合。我说三观不合可不是法定理由,你得说得更具体一些。他说没有别的,就是三观不合,聊不到一块儿,非离不可,费劲儿不怕。
好吧,只要做好了两次起诉的准备,肯定没有离不掉的婚。

开庭时法官问离婚的理由,我也顾不得被嘲笑,硬着头皮说三观不合。女方忍不住冷笑插话,什么是三观?婚姻就是在一起过日子,根本没有什么所谓的三观。我说:审判长,他们对有没有三观的认识都不一致,三观肯定是不合的。

当然这种小聪明起不到什么作用,这个案子最终还是起诉了两次才判离。判离后我发现男方很快晒出了和新人的恩爱照~
嗯、看来是我幼稚了,也许确实没有什么三观不合。

4、价值伍万的一句话

民法典出台之前很长一段时间,离婚时对所谓的出轨行为基本没有什么惩罚。民法典出台后侧重于保护无过错方,出轨的代价变得昂贵起来。

有一个案子,女方坚决要离婚,男方不想离。有一次两人在微信上为此事争吵,男方说你那么想离婚是不是外面有人了?女方回你说是就是吧,只要能离婚就行。这个证据被男方拿上了法庭,法官虽然判了离婚,但认为女方自认出轨,属于过错方,判决向男方支付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一句话值这么多钱,该知道谨言慎行的重要性了吧。

5、深谋远虑

离婚案是唯一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的案件类型,当事人说话一般都是想到哪儿说哪儿,完全不在法律的点上,很多时候法官和律师都只能无聊的听着夫妻俩吵架。

有一个案子,吵着吵着女方忽然失控,站起来对法官大声说:我要检举他,他的学历证书是伪造的,他根本没有上过大学......

还有一次,吵着吵着女方对男方说,你敢对佛祖发誓你说的都是真话吗?男方嗤之以鼻,说这里是法庭,没有佛祖。女方二话不说从包包里掏出了一尊佛像直接放到男方面前......

如此深谋远虑,我们都惊呆了。

6、离婚律师赚钱吗?
很多人以为离婚律师赚不到钱,其实不然,离婚案是按照财产标的收费,仅一套房子价值基本就是上百万,比很多经济案件标的都高。
执业二十年,我见过律师收费最高的个案就是个离婚案,分割的财产价值上亿,律师费收了300万。
离婚案一方面涉及家长里短,需要律师有耐心,有同理心,甚至具备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涉及调查财产、分割股权、债权债务判断等复杂问题,需要律师具备各方面的法律知识。
还有,离婚案可能是最适合做网络推广的案件类型了。其他类型的案件,当事人需要律师的时候可能倾向于熟人推荐,离婚案由于涉及隐私,当事人更愿意在网上找律师。
年轻律师缺乏案源的,可以试试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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