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该说的话,鲁迅早已说过了
怯者为何“抽刃向更弱者”
各位好。
最近一段时间,越来越喜欢读书,而疏懒于写作——因为我总觉得,很多该说的话,前人们都说过了,甚至说的更狠、更透彻。
比如,很多人都知道“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抽刃向更弱者。”这话是鲁迅说的,但却未必知道这话的前后文。这话出在鲁迅的《华盖集》里,把整个段落放在一起,才显得出先生的逻辑:
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
孩子们在瞪眼中长大了,又向别的孩子们瞪眼,并且想:他们一生都过在愤怒中。因为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们要愤怒一生,——而且还要愤怒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
……
以我读者的文化层次,很多人在孩提时代都就读过《华盖集》。但对这一段,可能当年就这么轻易划过去了,直到多年以后,把新闻旧事串在一起想,才会觉得先生聊的多么透彻。
其实,有些扭曲的人性中奇怪的点,不仅仅是“怯者愤怒,抽刃向更弱者。”更奇怪的应该是,那些愤怒的怯者总在选择“更弱者”时不找强者的弱处,却一定要选择最弱却与他们毫无关系的妇孺孩童。以及,为什么往往是这类怯者,在爆发前,特别喜欢给自己包裹一些看上去很美的大义名分,这一点,比如最近在瑞士刺伤三名幼儿的中国留学生,事后警方翻看他的社交账号,发现里面除了对女性的情色骚扰外,居然还写满了许多爱国言语。
这奇怪的扭曲,究竟是为什么?
我想问题的根由,可能出在这些怯者幼年时所受的教育和随之形成的世界观上。如果一个人,从小就被教育,这个世界是个黑暗森林、是弱肉强食且没有规则的,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只有成为强者,才能当人上人,才能“骑在他人头上拉屎”、才能践踏规则、予取予求。那么这种社会达尔文式的教育就会产生一个必然的后果:当这个人走向社会,他会发现这个社会强中自有强中手,自己再怎么努力,也不可能成为黑暗森林的大逃杀中的那个最强幸存者。甚至,可能因为出身、运气、以及自己能力不足等等一系列原因,他反而会沦入这个社会的底层。
这个时候,一种认知错位的恐惧就会包裹他,因为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弱即是原罪,就是被欺负的根由。为了逃避这种认知错位,他只能采用三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把自己融入到某个虚拟、但却宏大的集体当中去。
通过表现对这个想象共同体的忠诚与热爱,活的一种被强大庇护的安全感和自豪感。这一点,是《乌合之众》的作者勒庞在他的书中重点谈过的,“个体加入群体后,由于人多势众,个人会产生一种力大无穷的幻觉,感觉自己不可战胜,什么都可以做到。”而由于他们的人生信条又是强者无所不可为的,“毁灭你,与你何干。”所以他们又往往无不为之。
“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
第二种方法,就是将弱与强的观念进行倒置,认为弱才是强,强才是弱。并认定原先的强者是有罪的。
这一点突出体现在前些年某年轻人聚集网站流行的“资本家挂路灯”的弹幕刷屏中。其实你反思一下会觉得这些弹幕非常无厘头,企业家是这个社会中创造经济效能的最大源动力,你可以不喜欢你的老板,试图和他平等谈判,但你没必要把整个体系翻过来,非要把对方踩在脚下,甚至要把对方“挂路灯”才能后快,何愁何怨呢?
但问题就在于,刷这种弹幕的人,其所接受的教育中可能就缺乏“平等”这种观念,因为他们把强势一方肆意欺压弱势一方看做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那么在这种无规则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叙事中,也当然就只有“倒反天罡”的变弱为强,将对方彻底消灭,才能获得自己的安全感。
而第三种方法,其实就是“抽刃向更弱者”、乃至“专向孩子们瞪眼”的恶行了。
怯者在这种行为中能获得什么样的心理补偿呢?名曰“扮演强者”。
因为这些怯者在真实的社会竞争中是屡屡扮演弱势一方的,他们被欺压、被揉捏,而悲剧的是,他们所认同的那个世界观,又恰恰是认为弱者就是应该被欺压、被揉捏、活的毫无尊严的。认同世界观就要甘受欺凌,不甘受欺凌就要反思和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可孱头们之所以是孱头,就是因为你想改造他们的世界观比刨他们的祖坟还难。
所以他们需要在某个地方去扮演强者。当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解法已经不足以让他们过瘾时,他们就会“抽刃向更弱者”。
为什么不去挑战更强的冤头债主?因为他们已经怯于再去扮演弱者了。这个时候,只有在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儿童当中抽刃,他们才能获得一种“我很强大”的短暂幻觉。
所以,一曰“幻想集体”,二曰“以强为罪”,三曰“抽刃向更弱者”,这三种看似迥异的行为,本质上其实是同一种错误世界观造成的认知错位的体现。
当一个人完全认同了弱肉强食、黑暗森林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而自己又人生幻灭,无法在社会中扮演真实的强者。他就一定会在这三种心理的“老鼠洞”中选择一个钻进去,以完成他的心理平衡。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其实就已经无解了。想要消弭以上三种恶,就必须要在根本上改造那些作恶者的人格,让他们意识到这个世界并非像他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黑暗森林,弱者也当获得他们的尊严和庇护,强者也不能践踏一切规则去肆意妄为,妇孺更应该被所有人呵护善待。
可是,如前所述,孱头们之所以是孱头,就在于他们死活不肯变动自己的世界观,你想改造他们的人格比刨他们的祖坟还难。
所以鲁迅先生写文章,最初以改造国民性为己任,但慢慢的,他发现国民性其实是不可被改造的,一个拥有卑劣世界观的人之所以卑劣,就在于他拒绝接受任何向善的改造。所以鲁迅又在《狂人日记》发出了:“没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
信奉弱肉强食的人,可能已经不能被归正了,想要改造国民性,只能静待这些狼性的人们老死,一代新人换旧人,让孩子们学会文明。所以鲁迅说:“救救孩子”。
可是我们再看《华盖集》中那一段的论述,又会发现鲁迅陷入了更深一层的绝望——因为他发现“怯者之怒”恰恰是抽刃向更弱者的,且尤其喜欢去向孩子瞪眼。在瞪眼中长大的孩子,又怎样不去习得“弱肉强食”的世界观,和向别的孩子们瞪眼的本能呢?
鲁迅不知道,所以他说,这愤怒会延续“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
鲁迅所说的这个愤怒,翻译翻译,其实就是我们今天经常说的“仇恨教育”。
仇恨教育其实未必是主动地,它也可以来源于一种环境的自然熏染和被动,它也未必一定会针对某个特定的他者,只要你让孩子觉得“强者有权践踏一切,弱者受苦活该”。你就已经让他深陷在了这种仇恨和愤怒中。
想要真正“救救孩子”,必须普及文明,教育所有的孩子去尊敬文明的规则和弱者的尊严。同时,让我们的社会,真正变得即便是弱者、失败者也有不可践踏的尊严与生存底线,强者也有不可践踏的高线。
可是这种教育,对个体而言却又是有风险的,因为在一个集体信奉“黑暗森林”的孩子群体中,你先让孩子走向后霍布斯时代的文明规则,很可能就意味着你的孩子在这个群里会因为守则而吃亏。于是这样的教育搞到最后往往变成了谁先动谁受损的公地悲剧。
我的一些读者,也跟我说过类似的苦恼,说让孩子看了一些文明的书,反而让他们更加吃亏了。
这样的工作,真的只能交给整个社会来一起做。而身为个体的父母,只能帮孩子选择环境。
但我又觉得,鲁迅在同一篇文章的末尾,其实是开出了更合理的药方的:
“但是,在黄金世界还未到来之前,人们恐怕总不免同时含有这两种性质,只看发现时候的情形怎样,就显出勇敢和卑怯的大区别来。可惜中国人但对于羊显凶兽相,而对于凶兽则显羊相,所以即使显着凶兽相,也还是卑怯的国民。这样下去,一定要完结的。
我想,要中国得救,也不必添什么东西进去,只要青年们将这两种性质的古传用法,反过来一用就够了;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
是的,在与野蛮共存时,文明的首要职责其实是对等,正如面对屠戮妇孺的恐怖分子,戮其首恶是大快人心之事,教育孩子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勇于抗暴,“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方才是我们的正解。
当然我知道,这很难,我们这一代人,和我们的孩子,是我们能否打破如鲁迅所说的“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的魔咒的关键时刻,我们能否走出历史的三峡,我们能否让孩子的孩子免受戾气的折磨?全看我们自己的鼓呼与行动。
穿越百年,鲁迅先生的很多写给当年国人的话,放在今天,竟依然应景。这其实是一种先生也未料到的悲哀与黑色幽默。
打破轮回,结束不当有的应景吧。至少,救救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