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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混乱——阿Q们的真实死因
Original
小西cicero
忘川边的但丁
2024-12-17
你正在进行的思考,是逻辑思维还是“精神胜利”?
各位好,之前的逻辑学系列,已经写了两篇文章:
上帝能否创造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
聊一种国人最常犯的逻辑谬误
今天我们来写逻辑学的第三篇。
在中国讲任何学问,都容易遇到一种诘问:这玩意儿学它干嘛用?能吃吗?
我曾在之前一篇文章中调侃过,说碰见任何东西,第一反应永远是问“能不能吃”,这本质上是一种饥民性格或者说灾民性格,只有长期挣扎在饥饿边缘毫无财富安全感的人才会这样想问题,然而学问“能不能吃”“有没有用”居然成为了我们的一种主流思潮,这多少是反应一点我们文化上的某些问题的。
但话又说回来,在回答这问题的时候,我一般会说,学逻辑虽然不能保证你能吃上饭,却能保你性命、亦或者说,至少不让你糊里糊涂的死去。这一点的突出例证,可以去看看鲁迅先生的名篇《阿Q正传》。
1、未庄式循环论证
这里要插说一句,鲁迅那一代知识分子,应该是中国近代历史上逻辑思维最好的一批人,其原因得益于晚清国门开放后,逻辑学被引入中国教育体系,在清朝1902年实行的“壬寅学制”当中,逻辑课被作为必修课进入了中学学堂,所以你看鲁迅这代人写文章,脑子都是比较清楚的,很多时候他能用一句话就刺破了困扰他人一生的某些迷思——譬如《狂人日记》当中主角反问哥哥那句“从来如此,便对吗?”
这句话的发人深省就在于他点破了传统儒家在论证时最常会犯的一个逻辑谬误——“诉诸传统”,某件事情(譬如礼教、吃人、愚忠愚孝或者拐卖妇女)你说它是一种传统,和它是正确的是两码事,但是从孔子时代起,儒家在论证正确与传统时就经常混淆起来,甚至有的时候为了论证某个主张是正确的,不惜臆造某个传统(比如三代之治和康有为的托古改制)。鲁迅的这句话,可谓一语点醒中国人数千年的迷思。
但在我看来,鲁迅先生讽刺中国人逻辑不明最密集的一本小说,还当属《阿Q正传》。
在这本小说中鲁迅描绘了这样一个未庄,里面的人糊里糊涂的活着,又糊里糊涂的死去,貌似听到了很多的名词和信息(比如“革命啦”),也能用这些信息构建许多的道理和叙事,但他们自始至终在一种逻辑的混乱与混沌中生活。
若问,我们常说的“未启蒙”和“未开化”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则答,看一看《阿Q正传》当中的未庄,不懂逻辑的阿Q们是那种生活最典型的写照。
鲁迅在小说中的这种讽刺是俯拾即是的,比如在小说的最后一段,阿Q因为一场草率的错审而被枪毙了,未庄人的反应是——“
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
”
稍有逻辑常识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一个循环论证——阿Q被枪毙是因为他坏,而坏的证据则是这家伙被枪毙了。以循环论证的方式我们可以论证任何荒谬事物的正确性,是一种最经典也最严重的逻辑谬误。
但正如我们在《
上帝能否创造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
》一文中讲的,循环论证的另一个名字叫做“
乞题论证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循环论证,它能迷惑人的原因,都是它预设了某个前提的,诡辩者通过某个“语言魔术”(比如“上帝能否创造一块自己举不起来的石头”)强迫被说服者先接受了这个前提,随后被说服者就自然而然的掉入到了思维怪圈当中,而最终得到的结论,一定是这个预设前提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比如“上帝不是万能的”)。
但非常有意思的是,未庄人在探讨阿Q之死这件事的合法性时,好像并没有被强迫接受某个预设前提,但这句话又是一句明显的循环论证,那么就出现一个问题,这个被隐藏起来的预设前提到底时什么?它能够让未庄人如同鱼生活在水中却不知觉到水的存在般,自然而然的接受它?
稍加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这个被鲁迅隐藏起来的、未庄人普遍认同却不自知的预设前提其实是这样的:
官府的判决是绝对正义的,所有被官府枪毙的人都是坏人,都该死。
把这个预设前提放到被鲁迅展现出来的“未庄论证链”里去检验,你会发现对阿Q被枪毙这件事“未庄无异议”这个结论,恰恰就是“官府绝对正义”这个预设前提的另一种表达方式,符合循环论证的典型模式,因为对一个永远正确、绝对正义的仲裁者本就不该抱有异议。
非常有意思的是,亚里士多德在他的《修辞学》当中,其实提过一个与两千年后的鲁迅极为酷似的循环论证,他说很多雅典人认为“小偷都是坏蛋,因为被抓住的小偷都受了法律的惩处。”
亚里士多德说,这样想的雅典人逻辑十分混乱,简直不配做一个自由人公民。一个合格的公民应该首先去思考现行法律是否一定代表了正义,正义又到底是什么?
而对于正义的本质的讨论,就是他老师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探讨的主要内容,而从《会饮篇》到罗尔斯的《正义论》,关于正义到底是什么、谁能怎样代表正义的探讨,其实就是整个西方哲学、政治学的最大主题。所以逻辑思维一定是真正的哲学和政治学的起步基础。
如果我们仿照亚里士多德的形式逻辑去帮未庄人做这样的思考,那么分析出“官府的判决是绝对正义的”这个预设前提之后,下一步未庄人该追问的就应该是:“官府、县太爷的判决是否一定永远正确?有没有错判的时候?阿Q可不可能是那个被错判的人?”
当分析到这一层的时候,我们就会发现未庄人可以走出他们那个鬼打墙一般的循环论证了。可是同样分析到这一步,未庄人可能会惊恐的去捂你的嘴(亦或者干脆跑去告官)——官府、王法、县太爷怎么是可以质疑的呢?人家的判决一定是绝对正确的!这么放肆,你不要命了?
2、思维的目的是什么?
讨论到这一层,我们就不得不辨析一个问题,那就是:
未庄人所普遍拥有的那种无逻辑的思维方式,到底是他们在智力和认知上的一种不幸,还是他们为了生存,所不得不“演化”出来的一种生存保护色?
就像地底的盲鼹鼠会退化掉自己眼睛一样,未庄人为了在无从改变的环境当中活得更舒服一点,退化掉了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
这其实是极有可能、也最为悲哀的,比如最为著名的阿Q“精神胜利法”,其实如果你细看鲁迅的原文,会发现鲁迅刻意的把这套思维方式的荒谬和逻辑漏洞贴到了读者的脸上,比如子啊第一章《优胜纪略》中,鲁迅这样写:
阿Q想在心里的,后来每每说出口来,所以凡是和阿Q玩笑的人们,几乎全知道他有这一种精神上的胜利法,此后每逢揪住他黄辫子的时候,人就先一着对他说:
“阿Q,这不是儿子打老子,是人打畜生。自己说:人打畜生!”
阿Q两只手都捏住了自己的辫根,歪着头,说道:
“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幺?”
但虽然是虫豸,闲人也并不放,仍旧在就近什幺地方给他碰了五六个响头,这才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以为阿Q这回可遭了瘟。然而不到十秒钟,阿Q也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他觉得他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除了“自轻自贱”不算外,余下的就是“第一个”。状元不也是“第一个”幺?“你算是什幺东西”呢!?
我们说,阿Q的这番“精神胜利法”,犯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概念偷换”(更严格的说属于“概念丢失”)的逻辑错误,他把“第一个能自轻自贱的人”中的“自轻自贱”有意忽视掉,只剩下一个“第一”用来自傲,这个错误就像你想论证“裹小脚”是一种值得继承和发扬的传统文化时,先得到的一个“裹小脚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然后再把“糟粕”有意忽视掉,认定裹小脚是传统文化一样。逻辑错误到简直不值一驳。
但如果我们站在阿Q的角度去考虑,你又觉得他似乎只能这样想——不然能怎样呢?在他所处的那个社会中,他身处于一个层层等级压迫体系当中的最下层,谁见了他都可以踩上一脚,一个有正常逻辑思维能力的人在深陷这种处境当中,又没有任何办法挣脱、且看不到希望改变的时候,简直要郁闷到要去自杀才对——甚或者可能这样的人已经自杀掉了,只剩下阿Q这种能够通过逻辑混乱达成“精神胜利”的人,可以在他的处境当中活下去。换而言之,他在使用逻辑混乱来自欺欺人。
这正如一个一辈子裹了小脚的不幸妇女,如果想要合理化自己已经无法改变的处境,也会被迫认同缠足是什么“国粹”一样。
而特别有意思的是,在未庄中,拥有这种靠逻辑混乱来自欺欺人以获得安心的人,不仅仅是阿Q这样的底层,而是弥漫这个社会中的所有阶层,比如未庄中公认最有地位的“赵老太爷”,他的说话和思维方式是这样的:
那知道第二天,地保便叫阿Q到赵太爷家里去;太爷一见,满脸溅朱,喝道:
“阿Q,你这浑小子!你说我是你的本家幺?”
阿Q不开口。
赵太爷愈看愈生气了,抢进几步说:"你敢胡说!我怎幺会有你这样的本家?你姓赵幺?"
阿Q不开口,想往后退了;赵太爷跳过去,给了他一个嘴巴。
“你怎幺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序言》
油灯干了不少了,阿Q还不到。赵府的全眷都很焦急,打着呵欠,或恨阿Q太飘忽,或怨邹七嫂不上紧。赵太太还怕他因为春天的条件不敢来,而赵太爷以为不足虑:因为这是“我”去叫他的。——《从中兴到末路》
从这两段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读了一辈子四书五经、受的是正统儒家教育,但赵老太爷这个人其实压根不会讲理,论证阿Q不姓赵的时候只会使用“你怎么配姓赵”这个单语义重复。而在给自己打气,认为一定会达成某个结果的时候,想的也是“因为这是‘我’去叫他的。”
以逻辑学去进行分析,赵老太爷在思维中似乎时时处处都在犯一种名为“
诉诸权威
”的逻辑错误,只不过他认同的这个权威是他自己——未庄这片地方我最牛,所以“我”说你不配姓赵你就不配姓赵,“我”叫你来,你就一定会来。
而再进一步的分析你又会发现,赵老太爷养成这种“诉诸权威”的错误逻辑习惯又很可能是跟他所受教育息息相关的——因为至少在明清时代,四书五经教育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对圣人言论的学习和认同。“为圣人立言”既是科举考试八股文论述的题目和起点,又是它的终点和结论。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循环论证。而在这种学习和训练当中,儒生最容易养成的思维习惯也就是“诉诸权威”,学问上圣人说的就一定是对的,而未庄太小,没有圣人,那我饱读经书的赵老太爷自然是最接近圣人的人,所以“我”说什么,事情就一定是那样的。
而包括阿Q在内的所有未庄人,也应该都认同赵老太爷的这种诉诸权威,你看鲁迅写的很明白:“知道的人都说阿Q太荒唐,自己去招打;他大约未必姓赵,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的。”
“即使真姓赵,有赵太爷在这里,也不该如此胡说的。”这短短一句话里就包含了一个逻辑矛盾,但在未庄这个逻辑却又是讲得通的,因为一切评判标准建立在“诉诸权威”这个逻辑谬误上,赵太爷有真理的定义权,所以他在场的情况下,你任何先于或者有悖于他的发言都可能是错的,于是是“胡说”。
但我们又终不能假设赵太爷可以通过学习逻辑学从这种幼稚的谬误当中脱出,因为了解中国古代科举体系的人都知道,他和他的家族,为了获得这个在未庄中最接近“圣人”的权威身份,寒窗苦读、举家供养、已经付出了太多。赵太爷想自己否定自己,说“我”说的未必对,我们讲理、讲逻辑,甭说他家人答不答应,靠依附他谋生的赵司晨家估计都不能答应。
所以赵太爷本质上跟阿Q或者缠足妇女的处境是一样的,他也是一个不得不“按自己活的方式去想”的人,他一切思维也都只是在合理化自己的处境。身处未庄最上层的他与最底层的阿Q,在思维上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推而广之,整个未庄其实都是被逻辑混乱高度锁死的,逻辑混乱是生活在这个虚拟村庄中每一个人的“保护色”,清除逻辑混乱、讲逻辑这件事,对未庄人来说好比去切除一个在动脉上生长多年的肿瘤,虽然肿瘤是病态的,但进行这种切割很容易要了当事人的命,至少让其痛不欲生,无法再让自己安之若素的活下去。这也就是鲁迅先生后来所说的那个“铁屋子”悖论:
3、丧失逻辑能力的后果
但逻辑混乱最终是有剧烈毒性的,我们看到阿Q在被抓进县衙的监牢里的时候,他的反应其实是很奇怪的——
阿Q虽然有些忐忑,却并不很苦闷,因为他那土谷祠里的卧室,也并没有比这间屋子更高明。那两个也仿佛是乡下人,渐渐和他兜搭起来了,一个说是举人老爷要追他祖父欠下来的陈租,一个不知道为了什幺事。他们问阿Q,阿Q爽利的答道,“因为我想造反。”
……
他第二次进了栅栏,倒也并不十分懊恼。他以为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要抓进抓出,有时要在纸上画圆圈的,惟有圈而不圆,却是他"行状"上的一个污点。但不多时也就释然了,他想:孙子才画得很圆的圆圈呢。于是他睡着了。
我们说,一个正常人在遭遇无妄之灾的时候,本能反应本来应该是思考这个灾难到底从何而来——得了病,问一问医生到底是何病因。被告了,问一问到底自己触犯了哪条法律。
但在《阿Q正传》当中,鲁迅却反其道而为之的没有让阿Q做朝这个方向哪怕一丁点的努力。相反,哪怕进了牢房、甚至死到临头,他所进行的一切思维都仅仅是在合理化自己的处境——被抓了就自认为是“因为我想造反”,进了牢房就认为“人生天地之间,大约本来有时要抓进抓出。”“他那土谷祠里的卧室,也并没有比这间屋子更高明。”
将思维用作且仅用作合理化自己的一切遭遇和处境,让自己能心安理得的睡着。这就是阿Q“精神胜利法”的本质,且已经内化为了他的一种本能。用我们今天的说法,就是不断的给自己灌“心灵鸡汤”,灌到自己连被杀时都没有什么痛觉了,死都没死个明白。
说到“心灵鸡汤”,我想起大学上逻辑课时,老师第一节课就跟我们说的一个定义,他说:这个世界上其实只有两种思维模式,一种是逻辑思维,它的目的是让人正确的认识并改造这个世界,而另一种就是“心灵鸡汤”,它的目的则在于让人接受和适应那些自己不能改造的现实。
从这个角度进行定义,古代中国确实是没有逻辑思维的,因为无论儒家、道家、法家乃至佛家,它们演化到最终所给人们都无非四个字——“
接受现实
”,让你去适应并合理化自己的处境,而不是通过独立思考去勇敢的认知真相。
这跟欧洲几乎所有哲学的目的都是刚好相反的。
老师说,其实心灵鸡汤也并非完全负面,人生有时候就是会遇到许多你无力改变的事情,一个一直坚持逻辑思维而不肯做丝毫妥协的人一定是痛苦而无趣的,甚至连女朋友都不好找——
不信你去观察一下情商高的男生用于哄妹子的很多发言,充满了概念偷换、语义反复、循环论证等等逻辑错误,但女生通常并不在乎、甚至着迷于这样的“抖机灵”和“暖男幽默”,因为恋爱的目的不是为了两人一起“认知世界”,而是达成彼此的心灵抚慰。
这种时候,“心灵鸡汤”就是有效的。
所以逻辑思维与心灵鸡汤(精神胜利法),是一个人赖以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精神上的两手。
可是,当一个人开始学习逻辑的时候,他所应进行的第一个思考,就是反思自己的思维,分清自己那些思考是严格的、用于认知世界的逻辑思维,而哪些思维是温暖的、用以抚慰自己和他人心灵的“心灵鸡汤”。并用逻辑思维去规划自己未来何时采用逻辑思维、何时使用心灵鸡汤抚慰自己和他人。
不首先进行这种区分的人,相当于没有学过逻辑学,或者正如苏格拉底所说:“未经反思的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
这些话(当然我记不清原文了,上述只是大意)我当时并不十分明白,但多年之后,某一次重读《阿Q正传》,却突然了然——
如果你想不明白什么是逻辑思维,那么我们不妨首先定义什么不是逻辑思维。
而阿Q们的“精神胜利法”(心灵鸡汤),其实就是与逻辑思维刚好相反的那种东西。
阿Q甚至他的所有未庄同乡,是一群从没有进行过这种自我反思的人,他们从没有明确过自己的思维中那些是为了被迫接受现实而熬制的“心灵鸡汤”和“精神胜利”,哪些又是真的在试图认知和改造现实进行的逻辑思维——对于后者,他们甚至主动退化掉了这种能力。
所以鲁迅写《阿Q正传》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并没有着重描写阿Q外在遭遇的凄惨与不公,而是刻画了他内在心灵的混沌与麻木
——处境凄惨却不知叫痛,遭遇不公却不知愤怒,一生所有的思维力都耗尽在为自己熬制接受现实的“心灵鸡汤”和“精神胜利”却从不知反思与逻辑思维为何物。
这样的一个人、一群人的一生,真的恰如苏格拉底所警告的“未经反思的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
……
不知不觉,写七千字了,就此打住,以后再写吧。
之前的文章我们介绍了“代数法”对理清思维的重要性,而今天文章的主旨,则是帮大家分清逻辑思维与心灵鸡汤(精神胜利法)之间的区别。
若说有“课后作业”的话,也希望大家从今天起,每进行一次思维,都多问自己一句:我思维的目的到底是认知还是合理化自己所身处的这个世界,我要进行的到底是一次逻辑思维,还是熬一碗心灵鸡汤。
我自己的心得是:光多问这一个问题,就能敦促你勤奋思考、改变人生,而不会让你活的混沌、悲惨如阿Q。
推荐您立刻就这样反思一下。
愿逻辑学的训练不仅让我们“活明白”,也将给你明白的活下去的勇气。
逻辑学这个系列如果大家喜欢,我会坚持更新下去。
本文7000字,感谢读完,为文不易,期待您的三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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