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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对外经贸学院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好大学生应征入伍优惠政策,确保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学发〔2022〕1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校专升本志愿填报及招生录取有关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22〕24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对象、资格、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二条 招生对象
  (一)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三)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三条 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二)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四条 招生计划
  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核定批准,2022年我校“专升本”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608人。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专业类别、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及学费情况详见附件。
  第五条 收费标准
  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与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的学生收费相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和《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
  第三章 报名、考试、填报志愿及录取
  第六条 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第七条 考试安排
  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依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是否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
  (一)考生志愿填报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数,不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二)考生志愿填报人数高于招生计划数,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
  1.考查方式:采取网络线上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同一专业类采用同一种面试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5-1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2.考查内容:主要对考生的品德修养、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等进行综合考查。
  3.考查总分及加分条件: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总分为100分。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综合考查成绩基础上附加20分,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附加10分,获得多项奖励或荣誉的不累计加分(以上奖励或荣誉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认定)。
  4.参加我校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参加的其它院校组织的综合考查成绩,不再单独组织综合考查。
  5.考查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我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另行公布。
  第八条 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7日10:00—4月8日17:00。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志愿设置三个顺序志愿,分别为A、B、C志愿,每个志愿为:“院校代码+专业1+专业2+专业3”。
  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并组织未被录取考生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9日9:30—14:30,征集志愿设置届时见志愿填报网站公告。
  第九条 录取原则
  (一)无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情况的录取原则:综合考生志愿、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专业对应关系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可优先录取(以上奖励或荣誉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认定)。
  (二)有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情况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志愿、各招生专业计划和专业对应关系,按照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参军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按加分后的综合考查成绩排序录取。考生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查成绩相同时,高职(专科)在校期间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条 录取公示与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结束后,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http://www.ccibe.edu.cn)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zs.ccibe.edu.cn)查询录取信息。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册并加盖公章备案存档。学校领取备案的录取名册后,依此填发录取通知书,并集中交送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送达学生本人。
  第四章 考生待遇、资助政策与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 考生待遇
  “专升本”学生除不能转学转专业外,日常管理、学籍管理、毕业待遇等与学校相同年级、专业的学生相同。经重庆市教委批准录取的2022年“专升本”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习。
  第十二条 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除上述奖助外,符合国家规定的贫困生贷款条件者,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家庭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重要声明
  (一)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专升本”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二)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42881909
  2.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招生工作处
  招生电话:023-42888768、42897897、42888798(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cibe.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cibe.edu.cn
  电子邮件:ccibezs@sohu.com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川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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