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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动态 | 张工任天津市代理市长
5月3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事项。会议决定,张工为天津市副市长、代理市长。
任命张工为天津市副市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张工为天津市代理市长。
免去董家禄的天津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康建茂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来源:天津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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