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九龙坡,我承诺!疫情当下,努力做到——
精彩导读
●H5|我在九龙坡,我承诺!
●辖区所有社会性棋牌室、麻将馆、KTV、电影院等暂停营业
●九龙坡近期疫苗接种站点有调整
●有法生活|隔离期间借绿码出行,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2021年11月3日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H5|我在九龙坡,我承诺!
疫情当下,我们应该做好哪些呢?长按识别二维码,观看H5
辖区所有社会性棋牌室、麻将馆、KTV、电影院等暂停营业
11月2日,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即日起,辖区所有社会性棋牌室、麻将馆、KTV、电影院等暂停营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减少人员聚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和市级有关部门通知,经九龙坡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从11月2日起,辖区所有社会性棋牌室、麻将馆、KTV、电影院、网吧以及所有室内景色景点(含演艺活动)等暂停营业。
届时视疫情防控形势决定是否恢复营业。拒不配合仍继续营业的,将依法予以取缔,并视情追究法律责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九龙坡近期疫苗接种站点有调整
11月3日,九龙坡区卫健委发布近期疫苗接种工作安排工作,部分街镇医疗机构暂停疫苗接种工作。接种工作如有调整或恢复正常接种,将另行通知。
具体安排如下:
九龙街道、二郎街道、石坪桥街道、杨家坪街道暂停所有疫苗接种工作。
石桥铺街道、渝州路街道、谢家湾街道、黄桷坪街道、中梁山街道、华岩镇暂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其他常规疫苗可继续接种。
西彭镇、陶家镇、铜罐驿镇所有疫苗继续按原计划接种,包括3—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
有法生活|隔离期间借绿码出行,可能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疫情期间,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后,被隔离者想借他人的健康码出行,这样做有什么后果?被借绿码人员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想知道答案吗?本期《有法生活》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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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11月3日
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一、本地疫情
11月2日0—24时,重庆市报告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例(九龙坡区、长寿区、巴南区、两江新区各1例)。
截至11月2日24时,重庆市现有本地在院确诊病例4例(九龙坡区、长寿区、巴南区、两江新区各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572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582例。
二、境外输入疫情
11月2日0—24时,重庆市无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报告。
截至11月2日24时,重庆市现有境外输入在院确诊病例1例(为乌兹别克斯坦输入),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5例,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6例。
三、无症状感染者
11月2日0—24时,重庆市报告新增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例(渝北区、长寿区各1例)。
截至11月2日24时,尚有无症状感染者3例(其中,境外新加坡输入1例,本地渝北区、长寿区各1例),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四、密切接触者
截至11月2日24时,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7856人,已解除医学观察27577人,尚有279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重庆市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基本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1:李某,男,32岁,九龙坡区报告,现住九龙坡区彩云大道皇庭珠宝城小区。11月1日因发热到一医疗机构就医,11月2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区两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2:郑某,男,32岁,长寿区报告,现住长寿区中央公园小区,确诊病例1李某的密切接触者。11月2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区两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确诊病例3:黄某,男,38岁,巴南区报告,现住巴南区鱼洞街道鲁能一期,四川省11月2日确诊病例和确诊病例1李某共同的密切接触者。11月2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区两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确诊病例4:李某,男,28岁,两江新区报告,现住九龙坡区马王村,四川省11月2日确诊病例和确诊病例1李某共同的密切接触者。11月2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区两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无症状感染者1:夏某,女,30岁,渝北区报告,现住渝北区龙溪街道武陵路152号,四川省11月2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1月2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区两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2:程某,女,31岁,长寿区报告,现住长寿区中央公园小区,系确诊病例2郑某的妻子,作为密切接触者,11月2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市、区两级专家会诊,结合临床、影像学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为无症状感染者。
防控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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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策划:高晓燕
H5制作:刘佳 涂馨
文字:邬姜 谭娟 林泓霏
编导:魏新力 邓瑶
出镜:魏莱 宋俊雄
视频:魏新力 邓瑶
后期:刘嘉陵
小编:素简
校对:冷玮 龚玲
责任编辑:陈维强 高晓燕
副总编辑:陈显焕
总编辑:周松
出品人:刘德贵
法律顾问:重庆彰义律师事务所 张涛
合作单位: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