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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撰写|临沂产学研合作专项申报通知(7.30网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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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
(产学研合作专项)的通知

一、项目支持重点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植壮大和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着力推进在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着重突出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高层次创新人才参与项目合作,突出科技军民融合、网络信息安全、黄河生态流域、安全生产,突出科技型领军企业项目培植和产业培育,通过实施产学研合作创新项目提升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升级。

二、市产学研合作专项

该项目主要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高层次专家签订的已经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平台。

1、项目扶持领域

(1)合作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能有效促进我市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学问题与关键瓶颈技术的解决和突破,推动该行业、领域的跨越式发展,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成熟度高、项目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技术路线完整、可行,能够完成预期研究任务,取得重要进展,达到预期目标,合作外方对项目研究能起到关键支撑作用。

(2)引进关键技术、人才,培养优秀人才队伍,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提高科技竞争力,对市级以上各类主体计划项目的实施有重要支撑作用。

(3)合作双方具有优良的合作条件和合作基础,已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与交流,建立了稳定的合作研究与人员交流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合作环境,能有效提升国内外科技合作能力,形成互利双赢的合作机制。

(4)有利于培育省级科技军民融合项目,国防动员、国家信息安全、黄河生态流域、安全生产领域重点企业合作项目,项目实施能够有效提升我市科技军民融合(民参军)水平,对网络信息安全、黄河生态、安全生产领域能够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2、申报单位条件

(1)在市内注册的科技型企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委托开发或联合研究合同。

(2)合作项目实际支出在20万元以上,申报项目时提供合作方提供的国家统一的收款收据或正规发票。

(3)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合作产生的科技成果为我市拥有,能够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与交流机制,使我市能充分、有效利用使市内外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自然资源,分享科技前沿成果,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4)申报项目必需是2022年至今企业与市内外高校院所签订的实质性产学研合作项目。

三、项目受理

临沂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由县区科技局初审、审核后行文上报;市直单位以正式文件上报。

所报项目均需上报推荐文件一式二份、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同时上报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文档。

申报项目由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要认真研究项目和编写材料,对申报材料中指标、数据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材料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2、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对项目申报材料编写工作的具体指导,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对申报单位资格和项目的真实性负责。

3、各申报单位自愿上报各类项目,同一年度内同一单位只得申报其中一类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如有重复申报,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资格。本次申报的所有项目均纳入科技项目信息库进行管理。

4、本年度项目采取限项申报,每县区(省财政直管县不在专项支持范围)申报5项,有科技军民融合、信息安全、黄河生态、安全生产领域项目可增加1项,各县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保证项目质量,把好项目推荐上来。市科技局将对项目进行初审。省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的,承担单位此次不得进行申报。

五、申报时间

项目受理时间截至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项目联系方式

科技合作科 刘 姗 0539-7570030

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陈 旭 0539-7030002

邮箱地址:skjjhzk@ly.shandong.cn


附件:申报书与汇总表请长按二维码查看下载


临沂市科技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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