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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文化研究工程是繁荣宁波哲学社会科学的有效载体,也是事关宁波文化强市建设的重大学术工程,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传承发展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宁波文化研究工程五年实施方案(2022-2026年)》和《宁波文化研究工程2023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突出大文化,开展大研究,实施大工程,打造系列化、标志性重大成果。征集一批能充分展示宁波文化领域学者本人代表性学术成就的著作。限在甬学者申报,选题自拟。征集一批对宁波地方文化和特色学科进行全面总结和传播展示的著作。选题自拟。1.申报人应在申报材料中充分体现研究基础,已形成一定成果的优先。2.申报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4.未按期完成所承担市级以上(含)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除承接市哲社科办直接委托研究或因研究需要而约定的课题之外),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通过评审立项的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列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按照《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甬哲社科办〔2023〕4号)管理。2.申报项目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组织专家评审,经市社科院(联)党组研究同意后予以立项,并签订协议书。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后,拨付50%经费;项目完成并结题(著作出版)后,拨付剩余50%经费。成果形式为著作,原则上不少于25万字(版面字数)。1.本次项目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登录宁波社科网主页(http://www.nbssa.org.cn/),从右侧功能区中的“宁波市社科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入口进入,网络申报时课题名称为“宁波学人丛书:+具体选题名称”或“宁波文脉丛书:+具体选题名称”。2.须提交纸质《宁波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申报表》(附件1)1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附件2)5份。纸质申报表、活页一律使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宁波市社科院(联)528室。3.宁波各高校、市委党校的申报人由所在单位汇总后上报,同一单位本轮申报总计不超过5项。其他申报人,直接向宁波市社科院(市社科联)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签署明确意见。4.申报时间截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徐兆丰;联系电话:0574-89183595;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报业大厦B座528室;
浙江省文化创意产业协会2023学术研究项目申报通知(9.15)
浙江省社会科学信息学会学术研究2023课题申报通知(8.31)
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2023年项目申报通知(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