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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甘肃省卫生健康行业
科研项目的通知
2023年甘肃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按照卫生健康行业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科研管理项目、护理计划项目和护理管理项目等5类申报,中医药项目由省中医药管理局专项支持,不列入本项目范围。其中,卫生健康行业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和护理计划项目由省卫生健康委资助一定研究经费,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研究经费;管理项目和护理管理项目由各项目承担单位自筹研究经费。所立项的2023年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将纳入省科技厅计划自筹经费项目进行管理,已申报省科技厅2023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再重复列入省卫生健康委科研项目。2023年甘肃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主要支持方向为:(一)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研究。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等重大疾病防治新技术、新方法研究;有甘肃地域特性的高原病、常见病、慢性疾病相关研究。(二)公共卫生领域技术研究。重大传染性疾病相关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关键技术、灾难(害)医学研究;职业病、地方病、血液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弃物处理、营养保健及相关疾病技术研究。(三)妇幼生殖健康研究。生殖生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实用技术研究;辅助生殖技术长期安全性评价研究;社区生殖健康促进模式研究;妇女儿童生理心理及社会因素对健康影响研究。(四)护理技术研究。临床常见疾病护理方法、护理技术的创新研究;基层适宜护理技术的筛选及推广研究等。(五)软科学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和相关策略研究;医疗卫生管理策略研究;农村和社区卫生问题研究;医学教育研究等。(一)申报单位必须是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第一、二申请人必须实际主持和从事项目研究工作。第一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基础,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团队开拓创新,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且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二)项目组成人员必须3人以上,研究人员组成中至少有2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三)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且在本单位工作二年以上者,作为第一申请人时不受职称限制。(四)护理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在职人员,有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理论基础和研究经历,即可作为项目第一申请人;护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含在读)以上学历者,作为第一申请人时不受职称限制。(五)作为项目第一、二申请人,当年申请项目数量仅限一项。(六)联合申报的课题需要明确申报单位和第一申请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由合作单位以合同形式确认合作关系。(七)卫生行业骨干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科研专项第一申请人须为我委评选的骨干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市州卫生健康委推荐1项,省级各医疗单位择优推荐。(二)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对提高临床疗效、提升学术水平和解决医学实际问题有较大意义,且近期可望取得研究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三)申报项目的研究团队中应有不同学历结构和相关专业方向的研究人员,职称层次构成合理,能够保证项目研究质量。(四)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管理项目和护理管理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科研经费资助同意书。(五)前4位主要研究人员,有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省卫生健康委立项的科研项目,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一)请各单位访问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点击首页右侧的“政务服务”栏目中的“业务系统”,进入“甘肃卫生科教管理平台”,根据分配账号登录“卫生行业科研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申报。(二)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推荐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2023年甘肃省卫生健康行业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卫生健康委科教处。(三)各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在申报系统填写并打印《甘肃省卫生行业科研项目申请书》,与所提供的附件材料一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1份《申请书》所附的查新报告须是原件,且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封面上标注“原件”字样。(四)卫生健康行业优秀青年人才和骨干人才科研专项申请人需另行提供市州卫生健康委推荐文件或省级单位推荐意见。(五)随《申请书》上报的附件材料包括:查新查重报告,项目第一申请人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复印件,前4位申请人与本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科技奖励证书和成果验收证书复印件,开展研究需要的其他有关材料。组织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课题撰写|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2023课题申报通知(8.20截止)
课题撰写|山西省科技厅大健康与生物医药及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申报通知(9.15网报截止)
课题撰写|中华医学会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通知(8.23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