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撰写|广东省社科规划党史项目申报通知(9.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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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原则
为了进一步发挥高校、党校在地方党史研究中的作用,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决定面向全省高校、党校设立广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党史特别委托项目)。课题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广东党组织发展的历程,进一步总结和反映广东党组织带领全省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成就、规律和经验。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在广东省高等院校、党校从事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在职人员。
2.一个项目只能确定一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能够承担该项目的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的指导职责。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选题附后),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每一位项目组成员则最多只能参与申报两个项目。申报人需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具有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根据项目内容选择申报,不得随意更改题目。
4.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在研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三年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被终止,或五年内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项目。
三、结项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为18个月,自立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算。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提交成果的,视为自动撤项。
2.最终成果形式包括研究报告、系列论文两类,均要求5万字以上。其中系列论文(论文内容须具有相关性、系统性)要求3篇以上(公开发表或拿到用稿通知1篇以上)。所有课题相关成果必须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要求,结项时需提交文献查重报告,相似度不能超过30%。
四、申报办法
1.本年度申报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广州市以外的单位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报送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申报人可在广东党史网(http://www.gddsw.com.cn/)下载相关文件。
2.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做好预审工作签署意见并学校盖公章后,统一向广东中共党史学会秘书处(设在省委党史研究室科研处)报送以下材料:
(1)《广东省社科规划2023年度党史特别委托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一式9份,A4纸双面打印。
(3)本单位申请汇总表(加盖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4)PDF版《申请书》《项目设计论证活页》发送到电子邮箱gddskyc@163.com。
五、项目资助经费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约5万元,由广东中共党史学会分两期划拨给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邓 锟 020-28865081 1862083704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明路13号华普广场东塔903
邮编:510623
邮箱:gddskyc@163.com
附件:选题与申请书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广东中共党史学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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