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各高校,局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和引领加快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推进教育强省建设,经研究,定于2023年8月20日至9月20日,组织开展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认真组织申报。一、2023年度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依据课题的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立项数,原则上不超出申报总量的30%。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内容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请人应在《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围的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并承担信誉保证。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上级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五、《课题申请·评审书》先报学校(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确认,由县(市、区)教研室(院、所)教科研负责部门初审、盖章,再集中报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六、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七、报送的纸质材料有《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申请书》(含活页)一式三份,一律由A3纸张双面打印;《黄冈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1975291132@qq.com。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10日---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713-8877073;
联系人:陈雪梅;
联系电话:13636090665;
地址: 黄冈市教育局412办公室赤壁大道83号;
邮政编码:438000。
附件:申报指南、申请评阅书、汇总表请长按二维码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