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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撰写|甘肃卫健委年度中医药课题申报通知(9.3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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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甘肃省中医药

科研立项课题的通知


一、申报范围

2023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立项课题申报范围为中医基础研究、中医临床研究、中药研究和中医药软科学研究。每项立项课题资助额度为3万元。对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所属人员申报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研究类课题,经评审通过可纳入管理课题范围,立项不资助。

(一)中医基础研究

1.中医基础理论传承及创新研究。为中医临床提供重要支撑的基础理论研究;深化中医辨证论治方法研究;开展经穴特异性及针灸治疗机理、中药药性理论、方剂配伍理论、中药药效物质基础和作用机理等研究;开展学术流派传承及学术思想、中医“治未病”、养生康复理论的系统总结研究;应用现代科技阐明中医药作用机理研究。

2.中医药文献挖掘整理研究。围绕伏羲、岐伯、皇甫谧、敦煌医学、武威汉简等资源,开展甘肃特色的中医古籍文献挖掘整理研究;经方、验方的临床应用研究;我省历代名中医学术思想、诊疗经验的研究;中医药传统知识、方法与技术的挖掘整理;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与保护利用研究,中医古籍数字化、中医药传统知识与技术的挖掘及规范化研究。

(二)中医临床研究

1.重大疑难疾病诊疗防治规范化研究。针对严重危害我省居民健康的重大疾病、慢性疾病,特别是对原因不明、多因素致病以及复杂性疾病防治,以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目标,进行中医药临床研究,提高临床疗效,降低病死率,形成中医药防治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方案。

2.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研究。对中医药治疗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开展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防治研究,对其应用方药、特色诊疗技术及诊疗方案等开展系统的科学化、规范化研究和循证医学研究;加快新技术、新疗法和新制剂的开发,为中医药疗效提供循证证据,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

3.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及推广研究。资助疗效明显、独具特色的当代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规范化研究;已经形成诊疗规范的名老中医诊疗技术、诊疗方案的推广研究。

4.适宜技术研究。适宜于社区、农村应用,有确切疗效、操作简便的中医诊疗技术及其推广应用研究。

(三)中药研究

1.重点围绕甘肃道地中药材及陇药产业发展,开展我省道地药材种植、养殖标准化研究和中药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野生变家种植物生物学特性、种子特性筛选,野生变家种过程中育苗、栽培、病虫害调查与防治等项目的关键技术研究;对蕴藏量大的大宗药材进行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研究。

2.中药材质量系统评价,珍稀濒危品种保护、繁育和替代品等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技术研究。

3.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共性技术研究,中药饮片炮制技术与质量标准化研究,中药材深加工技术研究和质量评价体系建立。

4.中成药生产过程中关键共性技术及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研究。

5.中药标准提取物、中药新药、保健产品、日化用品等产业化应用研究

6.医院内中药制剂研究。具有良好应用前景、疗效显著、临床使用5年以上的中药方剂,以申报医院内中药制剂注册为目标的研究,其方案和内容等应符合医院内中药制剂申报要求和标准。

(四)中医药软科学研究

选题应针对中医药管理体制创新探索、中医药养生保健产品及服务规范体系研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规范研究、区域优势专科(专病)分级诊疗建设、中医诊疗模式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互联网+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开发等研究。

二、课题类别

课题分为资助课题和管理课题两类。

(一)资助课题:每项资助3万元。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关键,突出甘肃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能够解决中医药基础和临床实践关键性技术问题,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鼓励多单位优势互补、联合攻关。

(二)管理课题:从未被选中普通课题的申报项目或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所属人员申报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传承研究类课题中,择优筛选有一定发展前景的课题,列入管理类项目,立项不资助,由课题组或课题承担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条件

2023年甘肃省中医药科研立项课题申报单位、负责人和申报课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甘肃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医药科研条件能力的公立机构;

2.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曾经承担过相关研究课题,能够提供研究所需各种保障条件;

3.多单位联合申报需明确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单位间要有明确分工合作和知识产权归属,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牵头单位是同一单位。

(二)课题负责人

1.实际主持和从事过中医药科研工作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不超过57岁(含57岁)的在职人员;在读研究生、博士后(不包括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负责人。

2.每人只能申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2项,且未承担甘肃省卫生和中医药在研科研课题;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了解国内外该领域发展状况。

(三)申报课题

1.遵循中医药理论体系,突出甘肃中医药特色和优势,能够解决中医药临床实践关键性技术问题。

2.立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科研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经费预算合理;临床研究的申请项目要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积累,前期工作基础和支撑条件较好,门诊量或住院人数能够满足临床研究需要。

3.原则上研究时间不得超过3年。

四、申报推荐材料

(一)《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上册、下册合订胶装成一本,须附2023年8月以后的《科技查新报告》原件,查新性质为科研立项。

(二)《申报书》(下册)一式七份,所填内容不得出现科研课题申报单位、主要研究人员姓名等信息。

(三)《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推荐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

以上申报推荐材料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申报推荐方式及程序

申报推荐方式采用纸质版和系统申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提交纸质版的同时在系统网络提交、审核。

(一)纸质版申报推荐方式及程序

1.课题负责人组织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填写《申报书》。

2.课题牵头申报单位按《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论证审查《申报书》,将同意申报的课题《申报书》逐级报推荐单位审核。

3.推荐单位审核本单位、本辖区《申报书》,统一推荐并填写《汇总表》,将《汇总表》和《申报书》一并报省卫生健康委。市州卫生健康委推荐本辖区内的申报课题,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可直接推荐。

(二)系统网络版

通过登陆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甘肃中医药管理平台-中医药科研项目栏目进行申报、推荐。

用户登录网址:http://61.178.83.89:8099

操作详见附件4甘肃省中医药科研课题申报业务端操作手册。

六、推荐限额

请推荐单位严格按《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和各市州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3)推荐本单位、本辖区申报课题。附件3中未列明的省属单位,每单位限申报推荐1项。

七、推荐截止时间

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9月30日前统一将申报推荐材料报省卫生健康委并在系统网络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八、联系人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一处联系人:刘正锁 0931-4818133

中医平台联系人:曲彦华(负责人)15002560808

技术支持及培训:张鹏 18293221122

电子邮箱:727338654@qq.com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220号(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一处)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申报书、汇总表、名额分配表、操作手册、主管单位账号等请长按二维码查看下载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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