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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
“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各单位要参照近几年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所提示的课题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课题选题申报。课题申请人要自行设计课题名称,确定具体研究内容。
二、为保证申报课题质量,各单位须经初评、初选后,按照分配指标择优报送。各单位申报指标分配,根据近三年的课题申报、结题情况确定,见附表。
沧州市教育学会单位会员学校,指标单列,可以不占用县(市、区)分配指标,单独统计申报。
每所市直中学申报指标5项以内(包括已经移交到运河区、新华区管理的原市直中学5项以内,指标单列,要通过区里统一上报)。
三、各县域根据区域的课题研究实际,在课题申报过程中,重点扶持1-3所课题研究实践学校,为下一步创建沧州市教科研基地学校做准备。
四、《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办法》、沧州市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课题申报所需各种材料,申报者可从各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处获取。
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
申报办法
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面向全市、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育理论工作者、教育实践工作者,均可按本办法之规定申报。1、在沧州市工作、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者,申报人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申报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要以近几年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所提示的课题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目标、内容。选题应着眼于教育科学发展前沿,要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大胆创新,突出应用研究,注重中小学一线教师的实践研究。“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分为三个类别: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小微课题)、专项课题。(一)重点课题。以沧州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研究的决策参考价值、理论创新价值与实践应用价值。重视跨学科综合研究,鼓励区域协同研究。(二)一般课题(小微课题)。为发挥学校教育科研实践主体作用,鼓励一线教师结合实际开展教育改革实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而设置的课题。(三)专项课题。依据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科学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置的任务明确、指向集中的同类别课题。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15人。《申请·评审书》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名,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进入评审程序。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经费保障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3、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案例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一般为3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4、课题评审采用初评、复评制。除《申请·评审书》中需对课题进行论证外,每份课题需另附论证活页3份。论证活页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资料,否则,将不予评审。5、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案例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6、为便于评审,每项申报课题须报送纸质《申请·评审书》原件3份,论证活页3份,A4纸正反面印制,左侧装订,装入一个档案袋。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人须使用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样的规范的2023版《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书》不得自行改制。7、《申请·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8、各单位向沧州市报送课题时,须按要求将纸质《申请·评审书》和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课题汇总表(Excel表格)一并报送到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各申报课题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的文件名样式为“沧县·张三”、“运河区·李四”,不要用课题名称。9、每项课题资料都要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要粘贴《申请·评审书》封面。申报课题汇总表(Excel表格)要根据以下样子填报,并加盖各单位公章。其中“某县、(某高校)2023年度课题申报表”为宋体四号字,“序号、负责人、课题名称、单位全称、学科分类、课题类别、备注”为仿宋五号字。六、申报审批程序
1、申请人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分别报送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再由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市直单位直接报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
2、对通过初评的课题,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沧州市教育学会将组织选题论证及开题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3、对通过审批的立项课题,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同意立项的正式批复,并同时通报各单位备案。4、从课题选题论证的时代性、实践性和学术性视角,在审批立项课题中择优评选出2023年度最有价值“十大重点课题”和“十佳小微课题”,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这些课题的研究过程予以重点指导,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课题。2023年课题申报自2023年10月10日开始受理课题申报,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6日。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文本及电子版。文本材料可以发快递,地址:沧州市教育局院内1203室,宋小雅收,联系电话:13313073870。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和清元 联 系 电 话:3170722 15230788528 宋小雅 联 系 电 话:3170728 13313073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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