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撰写|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通知(11.10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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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301 产业链创新产品攻关计划
202302 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指导性项目
202303 产学研预研资金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须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学研预研资金(预研阶段)项目申报单位可为与我市企业合作的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2.申报单位应具备实施相关项目的必要条件:
(1)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具备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2)企业单位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资产、资信及经营状况良好;
(3)鼓励产学研合作,由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4)有应结未结项目的单位,限制本年度项目申报;
(5)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形;
(6)《2023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所明确的其他要求。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应符合《2023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支持的领域或方向;
2.申报项目内容具体、目标明确并可考核,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周期符合《2023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的规定;
3.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类别的计划;
4.《2023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所明确的其他要求。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1)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但未结题的;
(2)承担省、苏州市级、本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3项及以上的;
(3)承担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
(4)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形。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类计划的《项目申报书》样式见本通知附件,申报单位注意控制申报材料篇幅,参照申报书限定字数填写;
2.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全部内容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成果、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等,骗取财政资金的;或者以任何形式侵占、挪用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项目,已经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追回,并记入科技信用档案,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存在违规违法情形的,依规依法处理。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张家港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zjgsmwy.com)进行申报,新注册用户由归口管理部门激活后方可操作。因系统安全升级,登录时请在密码后面加上“@Zjg”,如需找回账号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申请找回,或联系所属区镇、科技管理部门进行找回。如有其他疑问,可在申报平台中下载操作手册查看。
申报单位对照《项目信息表》和《项目申报书》要求,完成申报系统内各栏目的填报,上传相关附件和佐证材料,确保无误后网上提交。
(二)项目审核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市科技局。
市直属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本条线市级业务主管部门;企业单位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所在区镇科技管理部门。
四、申报时间及其他事宜
(一)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
(二)咨询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有疑问的,请联系市科技局、各归口管理部门咨询(详见附件3)。
附件1:《2023年度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附件2:01.张家港市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产业链、医疗卫生)
附件2:02.承诺书
附件2:03.(202301)产业链创新产品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
附件2:03.(202302)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指导性项目申报书
附件2:03.(202303)(预研阶段)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可行性报告
附件2:03.(202303)(预研阶段)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信息表
附件2:03.(202303)(后补助阶段)校企合作产学研前瞻性项目申报书
附件2:03.(202303)(后补助阶段)中期评估表
附件3:市科技局、各归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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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