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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
2023年度课题发布通知
2023年度课题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倡导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课题申报人员应充分理解政府政策展开研究服务,研究成果应有利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提高全民人居生活质量。(一)项目责任人具有较强的政治素养、学术道德和创新能力,遵守《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及各项科研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制度,信守合同。(一)本年度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截止(以邮戳为准)。(二)申报人填写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开放性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申报书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人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在2023年12月30日前寄交至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管理中心(以邮戳为准,可快递方式),本院申报者请各研究机构集中送报,所有申请者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通讯邮箱。(三)开放性课题将按《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课题管理办法》评审和公示。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一)申报重点项目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中级职称申报需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资助额度0.5-2万元/项,项目完成时间2年内;申报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已获硕士学位,资助额度0.2-0.4万元/项,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申报自筹项目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硕士学位,项目要求在1年内完成;项目资助经费从我中心基础研究经费中划拨,并由我中心统一管理,项目经费使用按照申报书科研预算采用凭票报销制度。(二)项目评审主要内容:一是研究团队的科研实力;二是课题展开的路径、视角和创新观点;三是课题成果的预期目标;四是课题的经费预算。(三)课题成果要求:重点项目原则上应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文章或者完成专著1部(书稿)和一份可供政府参阅的调研报告;一般项目原则上应发表2篇一般期刊文章和1篇调研报告;自筹项目原则上应发表1篇一般期刊文章。(四)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如专著、论文、研究报告、信息资料、鉴定证书等,其知识产权为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所有课题成果须标注“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研究项目(课题编号)”。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由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负责办理,申报各类优秀成果奖可由双方单位联合进行。(五)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院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目前本院课题尚未结题的研究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今年的课题。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68866344;通讯邮箱:renjuyanjiu@163.com;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合作路89号19-1-0907号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科研课题管理中心;邮编:611731。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发布通知.pdf2023年度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项目申报表.doc四川人居文化研究中心2023年课题申报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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