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撰写|广东继续医学教委会2024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通知(11.16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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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的通知
申报项目要符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规定,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三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原则,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项目举办时IC卡实时登记学分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申报人数的120%。鼓励申报以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全科医生为主要培训对象的项目。
获批且已按要求完成并网上反馈执行情况的2023年新申报项目,如拟在2024年继续举办,可申请项目备案。
二、申报专业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形态、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临床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咽喉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影像医学学科、药学、急诊学、医学检验、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全科医学等。
三、申报程序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属地管理原则申报,经所属地级以上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及省级学术团体可直接向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归口一处申报。
(二)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16日,各地级以上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推荐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23日。申请备案项目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4年1月4日,各地级以上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推荐时间为2024年1月6日至2024年1月10日。项目申报、公布、执行情况及信息反馈的网址为http:// gdcme.wsglw.net。
(三)各地级以上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直接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推荐的同时,应按要求分别报送新申请项目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和备案项目的《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汇总表》《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纸质材料并加盖公章。新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备案项目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以邮戳为准)。汇总表内容应与网上审核推荐项目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所报送的汇总表为准。未按期完成网上申报及报送纸质版汇总表的,视为无效申报。项目申请备案时,需将2023年举办时的教材(讲义)、总结、试题、日程安排及学员名册等材料报送各单位存档备查。
四、其他事项
(一)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事务性工作由广东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承担,项目申报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进步里2号之六,广东省医学会801室,联系人:刘奉彪,联系电话:020-81851045,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38914613。
(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要求》(2023年版)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办工作,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将于2024年1月底予以公布。
(三)项目申办单位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快推进已获批项目开展,提高项目执行率。我委将适时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进行限额申报。
(四)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不收费。
(五)已纳入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库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如需在2024年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推广,需按要求申报2024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并在项目名称后用括号注明“省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六)中医药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省中医药局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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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