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东省教育发展
研究微课题的通知我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人员,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工作人员,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均可申报。(一)体现党的教育方针,符合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和要求。(二)选题应坚持问题导向,高度聚焦教育技术装备、学校后勤、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工作中面临的真问题、实问题、小问题进行梳理和提炼,使之成为一个“微课题”。预期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较大的推广应用价值,力戒假大空、华而不实,要研究真问题、真研究问题,务求实效。(一)教育技术装备类:1.教育技术装备应用;2.教育教学软件应用;3.实验室管理及实验教学;4.图书馆管理及阅读教学;5.综合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及教学;6.其他。(二)学校后勤类:1.学校食堂管理;2.学校公寓管理;3.学校能源管理;4.学校公共卫生;5.校园绿化;6.学校物业管理;7.其他。(三)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类:1.生涯规划教育;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3.大学生就业教育;4.其他。本次课题申报采取个人直报的方式,申报时间为11月15日-30日,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官方网站(网址:www.sdedsc.cn)“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申报平台”专栏,按要求全面准确填报相关内容。12月1日-15日,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立项通知并在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立项结果。本次课题申报拟立项500项,其中教育技术装备类拟立项260项、学校后勤类拟立项120项、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教育类拟立项120项。本次申报的课题均为经费自筹项目。(一)课题负责人每年度只能申报1项微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微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4人,且每年度最多参与 2项微课题申报。一经查出存在多报、交叉申报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二)课题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已出版、已结题研究成果不得申报本次微课题。(三) 课题完成时限最多不超过1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年度课题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课题。(四)课题结题重在考察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对论文发表不作要求,但须提交研究报告。(五)对于优秀研究成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将通过召开现场会、成果发布会、案例推介会等形式予以宣传推广,并将适时结集出版。(六)山东省教育发展研究微课题立项评审、结项鉴定、宣传推广、结集出版等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联系人: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王守金,联系电话:0531-86969935;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31-82893217,82893219。课题汇总|11月最新教育领域国家、各省市等课题申报通知信息汇总(11.1更新,附截止日期、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