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面包助我二战上岸:保姆级背书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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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对于法学生来说,背书可谓令人头疼又头秃的事情之一,我们的往期推送里也有介绍背诵和记忆技巧,但作者这篇文章结合自身经历详细介绍了自己的背书方法和经验,尤其是现在已经进入8月中下旬,对于考研和法考的小伙伴来说已经进入背书的“攻坚期”,希望作者的经验分享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
作者简介:Harry,本科毕业于某双非大学法学专业。一战同时准备双考,然方法、规划皆不当,仅通过法考。六月毕业后脱产二战,以1/3左右的初试排名进入复试,上岸华东政法大学法硕。
一、写在开头
对于绝大多数高校而言,法学考研的专业课题型以主观题为主,其中大部分题目可以在指导教材或相关资料中寻得答案,或者需要在原有知识的基础上拓展作答。因此,“背书”是大多数人在法学考研中避不开的一道关,而这篇经验贴也以介绍背书的方法为主要内容。
虽然我的本科绩点尚可,但是往往流于应付考试,都是采用短期突击、硬背的方法,没有掌握一个法科生应有的应试思路和技能。正因如此,在一战中,我严重低估了研考的记忆量,也误判了知识点考察的侧重和深度,最终失败。
痛定思痛,在二战着手背书之前,我仔细地问了自己一个问题:“为什么要背书?”背书,说到底是为了在主观题的作答中有话可说、言之有据。必须有针对性地了解主观题的命题方向、评判标准,才能避免做无用功。
就法硕(法学)考试而言,一方面,官方提供的历年真题答案往往非常简洁、工整,说明作答仅需要针对知识要点做准确记忆和还原,后续阐述可以自行发挥。考试作答并非文字游戏,追求逐字相同实属不可取。另一方面,从题型出发,有的知识适合用主观题考察,而有的知识并不适合、或者说用主观题考察的概率很低,此时则应有所侧重地记忆。
秉持以上几项认识,完成背书任务也就有了清晰的脉络。接下来,我将从时间安排、各科共通及专门的背书方法三个方面做介绍。
二、时间安排的实操及反思
(一)时间安排实操
因为法硕的考试科目与一战相去甚远,我的二战算得上从零开始了,经历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性。我的背书工作正式开始于9月,一直持续到考前。在这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大部分的专业课复习时间都分配给了背书。除了每一轮或几轮背书中穿插回忆客观题知识的情况外,每天的背书时间在7-8小时左右。具体如下:
9月上旬:开卷作答了历年主观题真题,对照答案进行分析,从而了解命题思路、考察内容侧重、评价标准以及组织语言的方法。同时,通过网课、讲座等其他渠道补充了解了上述信息。
9月中旬:快速背诵前一年的押题材料。背诵时不追求全面,甚至不追求准确。这一步骤的主要目的在于留下对于重难点知识的初步印象,并且将9月上旬获取的相关信息和方法具体化。
9月下旬-10月中旬:背诵一轮主观题相关知识的主干部分,用时近一个月。
10月中下旬:立刻重复背诵上一阶段背诵的知识,用时两周左右。
11月上旬:立刻重复背诵上一阶段背诵的知识,用时十天左右。结束时追加背诵一部分较细小的主观知识点。
11月中旬——考前:车轮背诵上一阶段背诵的知识,并且每轮都继续追加背诵一部分较细小的主观知识点。此外,每隔一段时间,我还用3-4天快速回顾一遍客观题考点内容。
(二)时间安排反思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背书阶段的主观感受,我的选择一定是“紧张”。也许有同学认为,提前背诵主观题反而会在后期有所遗忘。对此,我难以赞同。至少从我的个人经历出发,专业课知识面广、记忆量大,如果集中在临近考试的前两个月进行记忆,无疑是一种非常冒险的行为。人的记忆并没有那么脆弱,即便后期有所遗忘,回忆的效果也胜过初次背诵。
综上,我建议将上述背书环节提前至8月份开始。如果要冲击名校,原则上开始时间不宜晚于10月上旬,否则可能会较为仓促,造成后期规划上、心态上的失衡。同时,应届的同学在做计划时,还应当考虑自己课业、实习等其他事项占用时间的问题,防止被意外情况打乱复习的节奏。
三、我的背书方法(各科总论)
在阐述背书方法前,有必要说明一下法硕考试的题型。法硕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两大部分,各150分。其中,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学、民法学,题型结构为选择题40分、简答题40分、论述题30分、案例分析40分;综合课包括宪法学、法理学、法制史,题型结构为选择题40分、简答题30分、分析论述题80分。法硕专业课共涉及五门不同的学科,通用于各学科的思路和方法如下:
(一)主客分离,有所侧重
事实上,只有一部分考点适合用主观题考察。如果考试的题型既有主观题又有客观题,就应当分两个不同的层次来准备:对于适合客观题考察的知识,侧重于理解、辨析和细节记忆;而对于适合主观题考察的部分,则侧重于掌握、定位和整体记忆。
这样说未免过于抽象,故以法硕考试举例说明。法硕选择题考察的主要是法律规范(或法学理论)的细节以及不同制度(内容)之间的辨析。例如,选项中列举了不同罪名,要求考生判断该行为构成其中的哪一罪。作答选择题时,试卷已经提供了题干和选项两层信息,考生只需要将选项和题干建立联系即可;且题干的信息非常充分,以至于可以轻松地定位题目的考点。与相之区别,作答主观题时,试卷只提供了相关的知识点的关键词,信息非常有限,考生不仅要自行完成知识定位,整体体现所有的关联知识,还要自行写出选择题中的所有“选项”,而这恰恰是主观题的难度所在。
以上分析不难印证一个观点:主客观题型所对于记忆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主观题,既不能像客观题一样咀嚼细节、逐字逐句细究,又不能只理解原理,而应当记全所有要点、以要点还原知识。
当然,这并不是说两者是割裂的,事实上两者反而有许多重叠。因此我建议,复习中应首先理解全部知识,按照客观题准备一遍,为后续记忆打下一定的基础;在扫清理解障碍、通晓绝大多数细节后,再着手进行背诵。此时,可以稍微放一放细节,以便腾出大脑容量、加快背诵速度,待到背诵成型后再回头温习知识细节。
(二)短时多次,保证质量
背书必然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拉锯。然而,“单次背诵时长——重复背诵次数”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那么如何统筹好两者的关系,从而使记忆效果最大化?
个人建议,法硕乃至法学研考都适用“短时多次、保证质量”的背书策略,其原因在于:
一方面,从记忆规律来看,控制单次时间可以一定程度地解决“背了前面忘了后面”的尴尬问题。在尚存印象的情况下加深记忆,远胜于近无印象时重新记忆。另一方面,从个人经验来看,重复是对抗遗忘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尤其是每一次重复所用时间都比上一次有所减少的情况,无疑是非常积极的正向反馈。不过需要注意,所谓“控制单次背诵的时间”,是指在认真背诵的基础上尽可能加快速度,而非一种走马观花式的阅读。
(三)由主到次,滚雪球式记忆
与很多主张第一轮背诵要全面覆盖的观点不同,我建议第一轮背诵只覆盖80%的主干考点,掌握到一定程度后,再逐次追加相对冷门和次要的考点。这样做的目的有以下几点:
首先,考察概率方面,主干考点考察概率相对较大,理应给予更多次数的重复;
其次,背诵时间方面,第一轮只背诵主干考点有利于贯彻“短时多次”的策略,防止背诵前期耗时过长;
再者,备考技巧方面,优先背诵主干考点有助于在后续背诵乃至作答中进行知识定位;最后,背诵心态方面,“万事开头难”,前期几次的背诵往往是最艰难的,容易造成心态波动,此时适当降低难度有利于树立背诵的信心。
那么如何找出主干考点呢?我认为需要结合真题考频、知识逻辑结构进行判断。例如法硕法制史科目的简答题,近十年中有八年考察了清末民国的内容;又例如法理学科目的简答题,“简述法律的基本特征”,与该章节二级标题完全相同。在这些情况下,何为主干知识不言自明。
(四)由点带面,逐层还原
逐字逐句背诵不仅给记忆本身造成了巨大的负担,也与“短时多次”的策略背道而驰。因此,背诵主观题应当紧紧围绕核心词、句进行。在面对一大段考点文字时,首先应当确认、提取出该段文字中的若干个核心句;接着再确认、提取每个核心句中的核心词,针对核心词进行记忆;最后,在有了一定记忆基础后,再练习将核心词扩展为核心句、将核心句扩展出分论点。这样作答整段文字也就不成问题了。
(五)多方法结合,择优选用
背诵本身不是目的,具备输出知识点的能力才是最终目标。因此,凡是有助于达到这一目的的背诵方法均可采用,而不必拘泥于其中的某一种。常见的背诵方法包括朗诵法、抄(默)写法、逻辑推导法、口诀法等。其中需要稍作解释的是“逻辑推导法”,即确认考点标题与核心点之间、不同核心点之间的逻辑联系后,由其中的某一部分推导出其他部分。这是我个人非常推荐的一种方法。
不同的知识往往适合不同的方法进行记忆,同一个知识点中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共同记忆。因此在背诵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具体情况灵活判断。
四、我的背书方法(各科分论):以法硕考试为例
法学考研中各个学科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接下来,我将以法硕考试的情况为例,进一步说明适用于特定学科的背诵方法。
(一)刑法
法硕刑法科目分为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原则上总则考察一道简答和论述,分则考察一道简答。总则部分的逻辑性非常强,因此主要采取逻辑推导法进行背诵,无须赘述。而刑法分则部分,则要尤其注意方法。
刑法分则所考察的简答题,命题方式及作答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简述某罪构成要件/特征。此时一般回答该罪名的概念及四要件(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2)简述某罪与某罪的区别。这种命题实际上是第一种的变种,只需要将两罪的概念及四要件分别列出、一一对照比较即可;
(3)简述某罪客观方面。此时一般回答该客观方面总述及其法定情形。
总结上述情形,即可发现刑法分则考察的内容实为各罪概念及四要件。此时同样宜以逻辑推导法为主。一方面,各个章节的具体罪名统属于各章节类罪名之下,可以用各章节类罪名的要件推导具体罪名的要件。另一方面,各罪名的客观方面往往是概念的主要内容,而概念又可以根据题干提供的罪名填充推导。
(二)民法
民法考察两道简答和一道论述,由于命题范围广而常常被视为最难准备的学科。但是民法的知识也具有很强的逻辑性,故建议采取逻辑推导法为主,其他各方法为辅的策略。
比如,民法的知识往往体现着“从一般到特殊”的关系,如总则相对于分则、分则总论相对于分则分论等。在掌握最一般情况的基础上,就可以层层演化推导。例如总则考点“意思表示的概念及特征”对应着要约、承诺的概念与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对应着合同、遗嘱的有效要件等。
又比如,民法中的同层次的制度之间往往具有共同信息,故可以据此分别推导。例如书中列举了十几种典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均可能考察。而这些典型合同的特征往往都包含着合同主体、合同标的(物)以及合同有/无偿、单/双务、不要式/要式、诺成/实践等信息,只要横向区别、判断列明即可。
(三)法理学、宪法学
一般而言,法理学和宪法学考察简答、材料分析和论述各一道,由于两科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故一同分析。
就法理学、宪法学而言,逻辑推导法同样值得推荐。虽然法综部分的内在逻辑性不如专基部分,但在背诵中可以主动构建逻辑。例如书中提到“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措施”有五点内容:(1)注重对法治原则的遵循;(2)体现对基本人权的尊重;(3)突出对司法权力的制约;(4)强化对诉讼权利的保障;(5)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这一考点看似逻辑性不强,但仍然可以进行推导。首先,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就应从抽象理念和具体做法两个方面入手。抽象理念方面,“人权”属于标题中的关键词,自然需要列明;而“司法”自然需要遵循法治原则。具体做法方面,要做到“一上一下”,即强化诉讼权利、限制司法权力。最后,“凡有权利、必有救济”的法理要求加强对公民权利的救济。这样五点内容就全部串连起来了。类似的,还可以灵活使用 “主体——方式——行为——结果”“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时间发生顺序等逻辑串连考点内容,从而减轻负担。
除此之外,与专基相比,法综更需要逻辑推导法以外的背诵方法。值得一提的是,在背诵法综时,我将一些比较难背的内容转成录音,在零散时间中反复听,也取得了很不错的效果。
(四)中国法制史
法制史考察简答和材料分析各一道。之所以将法制史从法综拎出来单独说明,是因为其学科知识相对特殊。一方面,知识的内在逻辑性相对较弱;另一方面,语言表达相对拗口,不利于熟读成诵。因此,我建议本学科在使用朗诵、默写、逻辑推导等方法的基础上,更要注重口诀法的作用。
口诀易背,但使用口诀仍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应勤加练习,明晰口诀的引申意义,具备还原口诀的能力,否则到考场上只记得口诀也无法得分;二是要区分不同的口诀,防止出现张冠李戴的情况。
五、写在最后
通常,背书阶段主要集中在九月至考前。对于需要准备法考的同学来说,集中背书的时间往往更会推迟。越临近考试,人心越是容易浮动。有时我们会为前期背诵的困难所吓阻,转而分散精力去做所谓“可以加强记忆的理解”;有时我们会为一个好久都背不下来的考点较劲,却已经不知不觉地钻进了牛角尖;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和别人比较背了几轮,为落后而懊丧、为超前而沾沾自喜。凡此种种,皆是你我面前常见的绊脚石,故切莫在压力面前自乱阵脚、章法全失乃至选择放弃。不如在心生畏惧的时候告诉自己一句话吧:“走一步,再走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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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 小栩
本期编辑 ✎ 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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