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政法律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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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考核公告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防控形势,依据华东政法大学《关于推进2022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经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工作小组讨论,特对我院申请-考核制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程序进行调整,制定本招生考核公告。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领导、统筹和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2. 各学科导师组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长由博士生导师组组长担任,成员一般由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
3.各学科组成立考生材料初审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复试名单。
4.成立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学术素养和外语能力考核。
二、考核资格
根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学院2022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初审小组对所有申请考生进行申请资料审核,经审核通过考生可参加本次复试。另,根据《2022年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公告》本次外语不符合条件考生可在考核阶段进行外语考核。
三、考核方式
1.考核时间
2.考核形式
考核全部采取“网络远程考核”,除民商法学专业和智能法学专业外,专业和外语考核均采取面试的形式,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可追溯。
考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及复试资格。
考生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双机位,主机位为腾讯会议,辅机位为南软系统。
请考生认真查看《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及相关操作手册,熟悉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操作要求。
注:民商法学与智能法学专业线上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采取腾讯会议双机位(请考生提前准备两个腾讯会议账号)。考生请提前准备用于答题的空白纸张及必要文具,并提前30分钟进入会议室等待和身份核验(入会名称修改为报名序号+姓名),考试开始前10分钟未进入会议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并在双机位监控下20分钟内将作答内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040@ecupl.edu.cn.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专业学术水平、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内容参考《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报考时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参加相关语种测试。
4.材料提交
考生请提交《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签字版);报考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同时提交非定向就读承诺书(签字扫描版);参加线上笔试的考试请提交《华东政法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诚信笔试承诺书》,5月3日之前发送至邮箱:3040@ecupl.edu.cn。
四、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成绩最终由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外语、综合测评四项构成,每项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为400分。
五、录取原则
(一)根据考生考核成绩,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单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
(一)2022年招收的博士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在复试时签订关于确定“非定向”就读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入我校或经审查档案材料不齐全,取消考生录取资格,由各专业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名做好补录工作。
(二)考核结束后,考生可登录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ecupl.edu.cn/)查询考核成绩及是否录取。
(三)由我校研究生院在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未尽事宜以学校研招办统一发布为准。
学院联系电话:021-57090487
联系人:魏老师
邮 箱:3040@ecupl.edu.cn。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
021-57090338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2022年5月1日
(详细内容及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本文责编 ✎ CHL
本期编辑 ✎ C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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