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应该如何选题与发表?
法学论文选题是撰写法学论文总的逻辑起点,是论文作者调动自己已有的知识储备和信息材料,从复杂的法律现象和庞杂的法律体系中挑选研究题目,对研究题目进行比较、鉴别、选择确定的理性思维过程。
选题是否正确、准确,是论文写作成败的关键,不仅反映出论文作者对法律领域学术状况、法制建设实践状况的认识程度,同时也反映其法学知识储量、法学理论素养、法学思维水平等综合的科研能力。
一个好的选题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一双能够发现问题的眼睛。
它是你在阅读、听讲、交谈或者辩论中,你追问的隐约浮现的答案,你抓住的,一闪而过的灵感,你冥思苦索的纠结。
如果你跟人家争论,你认为自己很有道理,却无法说服,甚至难以说清,那背后很可能蕴藏着深刻的理论分歧,需要好好挖掘;如果你发现一个问题大家都在讨论,却总也无法解决,那很可能它就需要新的视角或者新的材料。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就曾经说过,他写《行政诉讼撤诉考》,是因为这样一个契机:他在法院实习时,发现行政诉讼的撤诉率高得异乎寻常(最高达57%)。
而学者们一直强调法院对原告撤诉要严格审查,法官的文章同样呼吁法院要严格把关。既然如此,撤诉率为什么还那么高呢?
这就不是个人因素能解释的,背后必定另有原因;解决撤诉率过高的问题,也不是呼吁呼吁、强调强调就行的,这就值得我们去探讨,去写成一篇学术论文。
他的博士论文、也就是后来成书的《实质法治》,也是同样源起于刘燕文案件之后的争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发现问题的意识。
事实上,我们法学领域存在着大量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争论,可以说实际上是不缺少选题的。
但许多从事法学研究的学者,仍饱受论文的选题与发表的折磨,为了选题“挠破了头”,或是论文捏在手里投不出去、见不了刊。
基于此,学术成长学苑请到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北方法学》主编——董惠江教授为我们带来专题讲座——《法学论文的选题与发表》。
董老师将结合自己三十几年的研究经历和法学期刊编审人员的经验,从双重角色的视角展开本讲座主题,从选题与发表的两个侧面,为听众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讲师介绍
董惠江,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大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北方法学》主编。主要学术领域涉及民法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商法等。入选14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同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人大代表。
业绩成果: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2项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政法论坛》、《比较法研究》、《现代学》、《环球法律评论》《法商研究》、《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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