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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菏泽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拟运营单位的公示
根据《菏泽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菏政办字〔2024〕29号)有关规定,现将菏泽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拟运营单位情况予以公示。
经发布申报公告、自主申请、专家综合评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等环节,拟确定山东通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为菏泽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运营单位,承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的建设运营、数据管理、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等工作,授权期限1年。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对公示情况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菏泽市大数据局反映,反映时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
联系电话:0530-5310793;
邮箱:sjzyk@h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