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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被害人方调查取证申请书(示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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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模板最高审判研究综合整理





向被害人方调查取证申请书
 

申请人:××××,×××× 律师事务所 ××× 律师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  ×××××××× 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辩护律师,拟向被害人(被害人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  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请予许可。

具体收集的材料内容为:

 此致           

              ××××××××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最高审判研究综合整理




一、可以调查取证的阶段    


《刑事诉讼法》第40条的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从该条文可以反推出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享有调查取证权,否则辩护律师无法上述三类证据。 

二、调查取证的方法

根据《刑诉法》第四十一条和《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律师有三种调查取证的方式。即:

1、向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包括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调查取证。

向证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只要经过他们自身同意即可;

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调查取证,则不但要经过他们自身同意,首先还要取得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

2、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


三、调查取证的可能触犯的罪名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辩护律师可能触犯的罪名主要有三类:

1、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中辩护人妨害作证罪可谓是悬在刑辩律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动辄得咎。只要证人改变证言或司法机关认为做了伪证,在司法机关的压力的,证人极有可能说这是律师让这么干的,调查取证的律师若没有事先做好防范工作,没有相应的录音录像及见证人,就百口莫辩了。


2、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律师向司法机关做虚假证明使犯罪分子不被发现、追诉,则有可能触犯此罪。


3、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主要表现在刑事庭审之前,律师在取证过程中,故意或者过失将阅卷内容泄露出去的行为。


四、如何调查取证

1、取证的时机

侦查阶段调查取证权存在争议,而且这个阶段侦查机关有些证据还没有固定,贸然取证容易妨碍他们侦查,引起对抗情绪,导致受到打击报复。因此,这个阶段除了客观证据外,最好不要取证言词证据。


2、言词证据取证注意事项

(1)对被害人及其亲属调查取证,以及对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进行调查取证,必须事先经办案机关的同意或许可。

(2)对一般的证人进行调查取证,要先了解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如果当事人与证人之间存在亲友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对其证言真实性要保持警惕,应谨慎面对。

(3)在正式调查取证之前,要做好录音录像器材的准备,调查取证的地点,最好由律师自已来指定,一般不上门取证。

(4)调查取证要两名以上律师,或者其中至少有一名助理在场。询问证人必须单独进行,当事人亲友或其他人员不要让其在场。

(5)在调查取证之前,要制定详细地调查提纲,做到心中有底。

(6)跟证人接触的时候,不要有钱物的往来。

(7)取证时要保持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发问之前要告知证人作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即作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发问时,不能指名问证、诱导、威胁之类的语言,更不能事先透露案情给证人。

(8)询问证人时,应当先让证人陈述事经过,然后再发问。

(9)记录证词要客观准确,不要歪曲证人的意思表示。

(10)笔录做好后,必须让证人进行核对,若记录有误或不完整的,要让证人修改补充,在修改、涂改处签字捺印,写明“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所讲相符”等话,并询问其是否愿意就陈述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这时证人都会比较慎重,通常如果证言是真实可靠的,证人都是愿意签字的。

(11)调查笔录结束前,还要询问证人是否愿意出庭作证,不愿意出庭作证,要让其说明原因。愿意出庭作证的,应将证人愿意出庭作证这句话记录在笔录中,此笔录可以不递交相关部门,而采用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方法。

(12)调取的证据应在开庭前5天递交法庭,若超出提交证据期限,则应和法官做好沟通工作。

(13)在正式递交法庭之前,应当与证人作最后一次沟通核实,并告知将其证言递交法庭,以及作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一过程,可以采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并进行录音,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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