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关键词进入专题汇编
土地知识 | 征地拆迁 | 宅基地管理 | 自然资源部令
点击领取➤1000多份合同范本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
勘验(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勘验(检查)地点: 天气:
勘验(检查)人: 执法证件号:
执法证件号:
记录人: 执法证件号:
被勘验 (检查)人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址或住所: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职务: 本案关系:
现场见证人:
表明身份及告知记录:我们是 的行政执法人员(出示证件),现依法进行现场勘验(检查)。你(单位) 享有以下权利:行政执法人员少于2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有权拒绝调查;依法享有申请回避以及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同时,你(单位)具有协助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的义务。
被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现场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附件:
1.现场情况示意图;
2. 现场照片 张
3. 现场摄像分钟;
4. 其他: 。
(笔录尾页应当注明“上述笔录内容,记录属实”。)
被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勘验(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记录人签名: 年 月 日
现场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第 页 共 页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指南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物品、场所等进行勘验或者检查所作的文书。一、“时间”栏填写实施勘验(检查)的起止时间,具体到分,并采用24小时制。二、“地点”栏填写实施勘验(检查)的具体地点,注明具体门牌号或具体位置,其中对没有门牌号或地点情况复杂的应当选择好参照物, 必要时可以绘图说明。三、“勘验(检查)人”栏填写勘验(检查)人员的姓名及执法证件号。勘验(检查)人应当是2名及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四、“记录人”栏填写记录人的姓名和执法证件号。记录人原则上是勘验(检查)人中的1名人员。五、“被勘验(检查)人”相关栏目应当根据要求写明被勘验(检查)人的有关情况。六、“现场负责人”相关栏目应当根据要求写明现场负责人的有关情况,并注明与被勘验(检查)人的关系。被勘验(检查)人为自然人的,现场负责人即为其本人,现场负责人处可不填写,划“/”处理。七、“现场见证人”栏填写现场见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职业、联系电话等情况,并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八、“勘验(检查)事项及结果”栏应当写明检查的过程、内容、范围、方式以及被检查人或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人员是否到场等情况。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拍摄的照片和摄像等内容应当在笔录中注明。文书空白部分应当写明“以下笔录无正文”。十、笔录应当交由当事人核实后签名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有证人在场的,应当请证人证明。十一、笔录因书写错误需要修改的,应当将需修改处划去,在旁边空隙处书写正确的文字,修改处应当由相关人员按手印或签名确认。十二、笔录右下角应当填写每页笔录的对应页码及笔录总页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第五十五条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长按二维码“识别”关注
(更多自然资源法律实务,长按或扫码关注)